美國一名52歲唐氏女子曾獨自搭機數十次,早前辦理登機手續時遭美航以未能確認自己能否遵從飛行期間的安全指示為由拒絕登機。
早前,美國內布拉斯加州一名患有唐氏綜合症的52歲女子賈斯珀斯(Jennifer Jaspers)由母親加勒特(Cindy Garrett)送往奧馬哈市艾普利機場(Eppley Airfield),準備展開每年一次的單獨旅程,前往北卡羅來納州探望父親及表親並順便慶祝生日。未料,她在辦理登機手續時遭美國航空(American Airlines)拒絕登機。航空公司認為,她未能確認自己能否遵從飛行期間的安全指示,因此必須由安全陪同人員同行。惟加勒特表示,女兒過去曾多次獨自乘搭飛機,一直未有出現任何問題。
唐氏女子辦理登機手續時遭美航以未能確認自己能否遵從飛行期間的安全指示為由拒絕登機。網上圖片
加勒特表示,女兒辦理登機手續期間,突然被航空公司職員詢問「是否能夠獨自離開一幢建築物」。面對突如其來的問題,賈斯珀斯一時不知如何作答,最終回答「我不知道」。美國航空之後按照相關程序作出評估,認定她必須由安全陪同人員陪同才能登機。得知自己無法取得登機證後,賈斯珀斯當場難過落淚並再三強調:「我可以自己搭飛機」。
唐氏女子辦理登機手續時遭美航以未能確認自己能否遵從飛行期間的安全指示為由拒絕登機。網上圖片
加勒特指出,女兒過去已曾獨自乘搭航班數十次,家人也會預先安排航空公司職員,在轉機期間協助她前往下一個登機閘口,過往一直沒有發生問題。她又表示,女兒隨身帶有手機,也懂得如何使用。
唐氏女子辦理登機手續時遭美航以未能確認自己能否遵從飛行期間的安全指示為由拒絕登機。網上圖片
美國航空回應指,若旅客在旅程中無法遵從安全指示,便必須與安全陪同人員同行。航空公司經評估後,按照既定程序作出相關決定,並曾免費提供安全陪同安排,但遭賈斯珀斯拒絕,其機票事後也已獲退款。
唐氏女子辦理登機手續時遭美航以未能確認自己能否遵從飛行期間的安全指示為由拒絕登機。網上圖片
雖然原定行程受阻,賈斯珀斯仍計劃前往北卡羅來納州。不過,她原先購買的頭等艙機票已無法使用。父親之後花約兩星期重新安排行程,打算先飛往奧馬哈,再親自陪女兒乘搭航班,相關往返機票費用約1,800美元(約1.4萬港元)。
唐氏女子辦理登機手續時遭美航以未能確認自己能否遵從飛行期間的安全指示為由拒絕登機。網上圖片
加勒特表示,家人計劃再向美國航空查詢,航空公司早前提出免費提供安全陪同人員的方案是否仍然有效。她認為,既然航空公司要求女兒必須由第二人陪同,便應至少承擔部分相關費用。
唐氏女子辦理登機手續時遭美航以未能確認自己能否遵從飛行期間的安全指示為由拒絕登機。網上圖片
根據美國《航空承運人無障礙法》(Air Carrier Access Act),航空公司不得純粹因旅客身心障礙而拒絕載客,原則上也不得要求身心障礙旅客必須由他人陪同。不過,在特定及有限的情況下,航空公司仍可基於安全理由,要求旅客由安全陪同人員同行。相關規定也指出,若身心障礙旅客與航空公司對是否需要安全陪同人員存在分歧,航空公司可以要求安排陪同人員,但不得向該名陪同人員收取運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