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女售貨員涉嫌以無法兌現的假支票,騙取佘詩曼工作室60萬港元款項,案件8月1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0月5日,轉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朗豪坊。
37歲被告張筱珩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控罪指她於2025年9月10日在旺角朗豪坊4樓,意圖逃避向佘詩曼工作室有限公司支付60萬港元的法律責任,虛假聲稱所交付的一張交通銀行支票為合法且可兌現,並保證出示時銀行會如期付款,從而不誠實地誘使該公司等候入帳。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佘詩曼經理人回覆傳媒查詢時確認,工作室確實收到該張未能兌現的支票,但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更多細節。
佘詩曼IG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