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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境旅客進口及處理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罪成判囚6及7個月兼罰款

法庭事

3入境旅客進口及處理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罪成判囚6及7個月兼罰款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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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境旅客進口及處理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罪成判囚6及7個月兼罰款

2026年09月11日 19:20 最後更新:19:37

3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及處理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分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至7個月及罰款800至1,000元。

相關證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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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於6月1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9歲抵港內地女旅客和一名30歲抵港內地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9,200支未完稅香煙及81,600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282,500元,應課稅值約30,400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在9月11日分別被判處監禁7個月和罰款1,000元,以及監禁6個月和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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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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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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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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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海關人員於9月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56歲抵港內地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38,000支未完稅香煙及8,000件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195,000元,應課稅值約125,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9月10日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8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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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相關證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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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海關星期四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大堂截查一名50歲抵港本地男旅客,在其膠袋內檢獲兩隻活龜,初步估計市值約3,000元,該名男子涉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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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人員接報到場查驗後,初步鑑定該兩隻活龜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管制。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調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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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同時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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