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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支持支聯會案判刑 堅決反對部分美西方國家詆毀攻擊

政事

立法會支持支聯會案判刑 堅決反對部分美西方國家詆毀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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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支持支聯會案判刑 堅決反對部分美西方國家詆毀攻擊

2026年09月12日 14:04 最後更新:17:30

高等法院原訟庭早前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判刑,立法會對裁決結果表明堅定支持,認為此舉體現法律公義,並有力捍衛《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與此同時,立法會對部分美西方國家就本案及其他不同案件所作的惡意抹黑和詆毀攻擊,表明堅決反對的立場。

立法會。資料圖片

立法會。資料圖片

據立法會發言人所述,法庭在裁決中已清晰點明,審訊並非基於各被告的政治思想,亦非針對其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行為,而是單純從法律與證據出發。發言人指出,裁決反映各被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依然以推翻及破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為目標,從事各項煽動行為,犯罪期長達14個月,意圖令香港不同年齡層人士對共產黨失去信任,最終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危害。發言人強調,法庭是基於確鑿事實與法理依據作出判決,被告的訴訟權利依法獲得保障,獨立審判未受任何干擾。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發言人進一步指出,案中所有被告均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公開審訊,所謂「削弱法治信心」的說法並不存在。發言人又提到,部分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媒體等,就本案在內的不同案件作出惡意抹黑和詆毀攻擊,對香港的法治制度及法庭判決妄下判斷,更試圖美化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以雙重標準干預香港司法和中國內政,發言人直言,這才是真正損害香港法治。

支聯會

支聯會

發言人續稱,自《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法治基石更見穩固,市民合法享有的各項自由獲得更實質保障,不同指標均顯示香港是宜投資及安全穩定的社會,充分證明安全與發展並駕齊驅,對本港發展百利而無害。發言人表示,作為特區管治團隊的重要組成部分,立法會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以高水平安全護航國家及香港的高質量發展。

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判決案中被告何俊仁、李卓人及鄒幸彤因「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分別被判處5年2個月、7年和7年3個月監禁;另支聯會罰款150萬元。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認為,從三人判刑可看出案件情節嚴重,鄒幸彤毫無悔意,頑冥不靈,刑期最高是意料之中。他提醒,蠢蠢欲動的人士應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試探當局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李桂華指,法庭在兩星期前頒下判詞時,明確指出案中被告長期持續不斷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且堅持和中央政府對抗,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令其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根本制度的目的;即使《國安法》頒布實施後,他們都依然故我,凡此種種,都見到案情嚴重。

李桂華提醒,蠢蠢欲動的人士應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試探當局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桂華提醒,蠢蠢欲動的人士應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試探當局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桂華表示,警方自接手案件以來,就不斷受到外部勢力攻擊,直至8月21日法庭宣布定罪,更是變本加厲,甚至有聲音要求撤銷定罪,釋放被告,恐嚇要制裁法官等等。今次審訊正如香港其他一般刑事審訊一樣,是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檢控官是用最高刑事標準作出檢證,辯護人有充分空間辯護,法官是在聽取空辯雙方陳詞後,在毫無疑點情況下,將被告定罪。

李桂華說,今日法庭作出判刑,蠢蠢欲動人士應該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試探當局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

李桂華指,警方認為「國殤之柱」是屬於支聯會所有。

李桂華指,警方認為「國殤之柱」是屬於支聯會所有。

對案件證物「國殤之柱」的處理方式,李桂華指,法官未有正式決定,警方不會有太多評論,但從控方角度,認為該柱屬於支聯會所有,跟案情中的煽動行動有關,是犯案其中一件物品,相信法庭會合適地處理。另支聯會被法庭判罰款150萬元,李桂華指,支聯會的資產交由破產管理署處理。

對有被告家屬表示將會上訴,李桂華指,這是被告的權利,法庭會看上訴理由是否充份,但警方對本案的證據有信心。 

被問及市民日後悼念六四的活動會否違法,他指,今次審訊已表明該等紀念活動會被利用作煽動行為,舉辦人士要非常留意,涉及公眾活動及集會,警方亦會加緊審視。

他又認為,自《國安法》實施後,本港社會穩定,自由亦受《基本法》及《國安法》保障,今次法院的判決是改善了香港的聲譽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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