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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公投否決收緊中立規則提案 右翼民粹政黨倡議失敗

大視野

瑞士公投否決收緊中立規則提案 右翼民粹政黨倡議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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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公投否決收緊中立規則提案 右翼民粹政黨倡議失敗

2026年09月28日 01:35 最後更新:01:44

瑞士選民壓倒性否決了一項由右翼民粹主義政黨倡議,旨在加強國家中立地位的提案。

提案支持者由瑞士人民黨牽頭,該黨部分成員傾向親俄。他們認為,政府過於親近歐盟及北約,尤其是在俄羅斯對烏克蘭的戰事上。

瑞士政府公布的最終結果顯示,七成選民及全國所有26個地區的大多數人,均否決了這項計劃。

這項措施原會禁止瑞士參與對其他國家實施懲罰性措施,除非這些措施由聯合國執行。俄羅斯作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對此類措施擁有否決權。

瑞士埃帕尼(Epagny)一條道路旁張貼的選舉海報,上面寫著「不要戰爭,支持瑞士中立」。攝於2026年9月25日周五。(美聯社圖片/Jean-Christophe Bott/Keystone) AP圖片

瑞士埃帕尼(Epagny)一條道路旁張貼的選舉海報,上面寫著「不要戰爭,支持瑞士中立」。攝於2026年9月25日周五。(美聯社圖片/Jean-Christophe Bott/Keystone) AP圖片

這次投票是周日瑞士就地方及國家議題舉行最新一輪公投的一部分。根據瑞士直接民主制度,選民通常每年投票四次,以協助決定政府政策。

這項提案是在瑞士決定加入歐盟對俄羅斯制裁後提出。

瑞士的中立地位自19世紀中葉起已載入憲法,但其含義多年來一直備受爭議。

瑞士並非任何軍事聯盟成員。該提案原會阻止政府與任何聯盟合作,除非面臨威脅,儘管瑞士已與北約合作長達三十年。

支持者聲稱,政府「危險地」靠近歐盟及北約,威脅到瑞士的安全及行動獨立性。反對者則認為,聯邦政府已有足夠空間保護國家利益。

安全憂慮影響了兩邊選民。

65歲退休人士露芙.波洛梅(Ruth Bolomey)原籍夏威夷,她表示投票支持這項倡議。

她說:「我相信我們需要中立,並應為安全理由,為人民保持中立。」

78歲的紐約居民吉哈德.阿茲庫爾(Jihad Azkoul)表示投了反對票,他考慮到「如果俄羅斯攻擊我們,會發生甚麼事?我們能否獲得鄰國的保護?」

他補充:「他們可能提供保護,但只是為了確保萬無一失。」

(美聯社)

瑞士社會民主黨聯席主席塞德里克.韋爾穆特(Cedric Wermuth,左起),聯同瑞士國民議會議員科麗娜.格雷迪格(Corina Gredig)、西貝爾.阿爾斯蘭(Sibel Arslan)、法比安.莫利納(Fabian Molina)、海因茨.泰勒(Heinz Theiler)及喬恩.普爾特(Jon Pult),聯邦院議員瑪蒂爾德.克雷瓦西耶.克雷利耶(Mathilde Crevoisier Crelier),自由民主黨聯席主席蘇珊娜.芬森茨-施陶法赫爾(Susanne Vincenz-Stauffacher),國民議會議員海因茨.泰勒(Heinz Theiler),瑞士商業聯合會總監莫妮卡.呂爾(Monika Rühl),國民議會議員西蒙娜.德蒙莫蘭(Simone De Montmollin),以及聯邦院議員安德烈亞.格穆爾(Andrea Gmür)及瑪麗安娜.賓德-凱勒(Marianne Binder-Keller),周日(2026年9月27日)在瑞士伯恩,出席反對中立倡議委員會的競選辦公室活動。(Alessandro della Valle/Keystone via 美聯社圖片) AP圖片

瑞士社會民主黨聯席主席塞德里克.韋爾穆特(Cedric Wermuth,左起),聯同瑞士國民議會議員科麗娜.格雷迪格(Corina Gredig)、西貝爾.阿爾斯蘭(Sibel Arslan)、法比安.莫利納(Fabian Molina)、海因茨.泰勒(Heinz Theiler)及喬恩.普爾特(Jon Pult),聯邦院議員瑪蒂爾德.克雷瓦西耶.克雷利耶(Mathilde Crevoisier Crelier),自由民主黨聯席主席蘇珊娜.芬森茨-施陶法赫爾(Susanne Vincenz-Stauffacher),國民議會議員海因茨.泰勒(Heinz Theiler),瑞士商業聯合會總監莫妮卡.呂爾(Monika Rühl),國民議會議員西蒙娜.德蒙莫蘭(Simone De Montmollin),以及聯邦院議員安德烈亞.格穆爾(Andrea Gmür)及瑪麗安娜.賓德-凱勒(Marianne Binder-Keller),周日(2026年9月27日)在瑞士伯恩,出席反對中立倡議委員會的競選辦公室活動。(Alessandro della Valle/Keystone via 美聯社圖片) AP圖片

歐盟數據私隱監管機構周一表示,谷歌因處理用戶位置數據不當,違反歐盟嚴格私隱規定,被罰款4.03億歐元(超4.6億美元)。

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表示,調查發現谷歌未有合法或公平地處理用戶在「網絡與應用程式活動」及「位置記錄」中的位置數據。「網絡與應用程式活動」是谷歌一項追蹤瀏覽及搜尋歷史的設定,「位置記錄」則是一項記錄用戶手機曾到訪地點的服務。

檔案圖片:2019年9月24日,Google位於加州山景城的園區內,一幢建築物上展示的標誌。(美聯社圖片/趙傑夫) AP圖片

檔案圖片:2019年9月24日,Google位於加州山景城的園區內,一幢建築物上展示的標誌。(美聯社圖片/趙傑夫) AP圖片

監管機構又發現,谷歌在Android流動操作系統的「位置精準度功能」中處理個人數據時,未能做到合法、公平及透明。

由於這間美國科技巨擘的歐洲總部設於都柏林,愛爾蘭是谷歌在27個成員國組成的歐盟中的主要監管機構。

這次調查於六年前展開,審視谷歌在《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於2018年生效至2020年2月期間,如何應用這套歐盟私隱規則。

谷歌發聲明表示:「這次案件圍繞已更新的歷史政策。由2019年起,我們大幅改進做法,並推出強大工具,簡化位置數據管理。」

監管機構指出,位置數據是谷歌收集的一種個人數據,可用於推斷個人位置。

副專員格雷厄姆·多伊爾表示:「位置數據可為個人帶來益處與危害。它可大幅提升網上服務的實用性,但亦可揭示大量關於個人的資訊,包括本質上屬私隱的資訊。」

這是愛爾蘭監管機構發出的第四大歐盟私隱罰款。該機構曾向TikTok及Meta處以更高額罰款,包括向Meta處以12億歐元罰款。

該監管機構表示,另外三宗涉及谷歌的私隱調查仍在進行中。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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