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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與夥計——中國傳統企業的職業化管理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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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與夥計——中國傳統企業的職業化管理

2026年10月07日 16:30

在現代企業中,職業經理人是一個成熟的職業群體。他們不擁有企業的所有權,卻掌握著企業的經營管理權。這種「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制度,在西方被視為現代企業制度的標誌。然而,早在明清時期,中國的晉商就已經發展出了一套相當成熟的「職業經理人」制度——東掌制。財東(東家)出資,掌柜(經理人)經營,夥計(員工)執行。這套制度不僅支撐了晉商數百年的輝煌,也為後世留下了關於「如何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的寶貴經驗。

東掌制:中國早期的「職業經理人制度」

晉商的「東掌制」,又稱「東掌合伙制」,是明清時期晉商普遍採用的經營管理模式。它的核心是「財東出資、掌柜經營」——財東只負責投資,不直接參與經營;掌柜全權負責商號的經營管理,包括資金運用、人事調動、業務決策等。有學者將「東掌制度」稱為「現代職業經理人制度在中國歷史上的最初萌芽」。

這套制度的運作方式,在日昇昌票號中體現得最為典型。日昇昌創立於清道光三年(1823年),由平遙商人李大全出資,雷履泰出任大掌柜,號稱中國第一家票號。該制度的核心是財東只負責投資、掌柜負責經營,實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在當時被視為一種革命性的創新。日昇昌設置了三位掌柜:大掌柜(經理)、二掌柜(協理)與三掌柜(襄理),大掌柜擁有最高管理權,統籌全局。財東則受號規約束,不得干涉日常經營,僅保留年底結賬時對掌柜的任免權。

財東對掌柜的授權,是相當徹底的。據記載,財東決定投資某項商業時,先物色一位有經驗、可信賴的人做大掌柜,然後在有中證人參加的宴請席上,授予全權,包括資金運用權、職工調動權、業務經營權,並簽有契約合同,規定資本若干,由掌柜自主經營,財東不加干預。這種「全權授權」的模式,與現代企業中董事會對總經理的授權頗為相似。

當然,徹底的授權也伴隨著嚴格的選人。財東在聘用大掌柜之前,要對人選進行全方位考察——包括祖宗三代,尤其是本人的經歷、人品、才能、交往、經驗等;有的還要經過長期考驗和試用,才能正式聘用。其中不少人選是從號內學徒中一級一級鍛煉提拔的。一旦確定人選,財東便備禮相聘;正式聘用前,財東與被聘者還要面談一次,財東以此作最後考察,被聘者也借此考察財東的經營思想與對自己的信任。大德通號規中甚至有「用人要看相貌」之類的具體規定,可見其選人之審慎。

頂身股:讓「出力者」與「出錢者」共享利潤

如果說東掌制解決了「誰來經營」的問題,那麼頂身股制度解決了「如何激勵」的問題。頂身股,又稱「身股」「勞股」「人力股」,是晉商創設的一種股份制激勵制度(一般認為與日昇昌票號的經營實踐密切相關,相傳由創始人雷履泰等確立,惟此係晉商長期實踐之結晶,難以盡歸於一人)。它將股份分為兩類:銀股(資本股,由財東出資認購)與身股(勞力股,授予掌柜及資深職員)。持有身股者無需實際出資,但可按股份參與分紅,享有與銀股同等的利潤分配權,卻不承擔本金虧損責任。

頂身股的分配原則是「按勞分配」與「按資分配」的結合。晉商的說法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出錢者為東家,出力者為夥計,東夥共商之」。掌柜的身股由財東根據其能力和貢獻確定,一般大掌柜頂一股(即十厘)。普通夥計的身股則需經過長期考核才能獲得——學徒須經多年嚴格培訓方得身股資格,初始額度為一至二厘,其後每隔數年通過「萬金賬」等評估逐步增加,最高可累積至一股。

頂身股的等級與職權密切掛鉤。大抵而言:頂一二厘者可接待客戶,頂三四厘者可上櫃、決斷一般營業,頂五厘者進入中層,頂七八厘者可拍板大宗交易、掌管全局,頂九厘以上者為大掌柜、二掌柜。這種「股份即地位」的設計,讓員工有了清晰的晉升預期。

喬致庸對頂身股制度的推行,是一個標誌性事件。在傳統的晉商經營中,身股主要授予掌柜,一般夥計往往享受不到,致使許多人學徒期滿便自立門戶。喬致庸打破了這一慣例,令各號夥計出師後即可頂一分身股,身股由一厘起。他還善於識人用人:蔚長厚福州分號經理閻維藩因與總號意見不合辭職,喬致庸派其子喬景儀專程中途迎接,禮聘為總經理,許以全權處理大德通號事,包括經營管理權、資金調撥權、人事任免權等。閻維藩知恩圖報,大展才華,使大德通、大德恒後來居上,分號遍布天下。

這種激勵的力度,在當時是驚人的。據大德通票號的分紅記載:光緒十年(1884年)初建後第一個賬期,每股分紅八百五十兩;此後逐期攀升,光緒十四年三千零四十兩,光緒二十二年三千一百五十兩,光緒二十六年四千零二十四兩,光緒三十年六千八百五十兩;至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的賬期,每股分紅高達一萬七千兩白銀(一厘即一千七百兩),為最初賬期的二十倍。須說明的是,清代正七品知縣的年俸銀為四十五兩(另有養廉銀四百至二千兩不等,以及各種陋規),此處若僅以正俸相比,一厘身股的分紅即約當知縣三十八年的正俸——當然,知縣實際收入遠不止正俸,此一對比主要在凸顯票號分紅之巨。

頂身股制度還包含「故身股」條款——員工去世後,家屬可在一定年限內繼續享受分紅權益。據載,經理故後享受八年,夥友則按頂身股多少享受不同年限:頂六七厘者五年,四五厘者四年,一二厘者二年。這種「人走了,情還在」的設計,極大增強了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學徒制:十年磨一劍的人才培養

晉商的職業化管理,不僅體現在掌柜和夥計身上,更體現在對學徒的系統培養上。學徒制是晉商人才體系的入口,也是最嚴格的篩選機制。

晉商對學徒的選拔極為嚴格。以大盛魁為例,該商號規定只准吸收山西祁縣、太谷一帶十五歲左右、有一定文化、舉止正派、聰明機警,且家族幾代皆無污點的男孩入號當學徒。選中之後,學徒需要徒步到分號,換乘駱駝到總號,在那裡接受號規及外語(因大盛魁經營對蒙、對俄貿易,須學蒙古語、俄語)培訓,隨後分派到全國各分號,跟著老夥計學習業務。

學徒的晉升路徑相當漫長。一般須經歷「三年學徒、三年半作(幫作)、三年夥計」的過程,方能成為獨當一面的商人,前後約需十年。在學徒期間,學習內容極為廣泛:打算盤、習字、學習蒙語俄語、記賬等等。大德通號規即載明「學徒進號一兩年內不給工資,只管吃飯」。日昇昌票號張貼的學徒規諺,生動描繪了學徒的日常:「黎明即起,侍奉掌柜;五壺四把(五壺:茶壺、酒壺、水煙壺、噴壺、夜壺;四把:笤帚、撣子、毛巾、抹布),終日伴隨;顧客上門,禮貌相待;不分童叟,不看衣服;察言觀色,唯恐得罪;精於業務,體會精髓;算法口訣,務必熟練。」這段規諺的結尾是:「一旦學成,身股頂櫃;已有奔頭,雙親得慰。」

須加辨明的是,不同行業學徒的勞作內容差異很大。票號學徒的日常是侍奉掌柜、灑掃應對、練習算盤書寫,即上述「五壺四把」之類;而「研鐵船(藥碾)、篩藥粉、泛丸藥」等,則是藥號學徒的入門功夫——因中藥炮製有其專門工序,與票號業務迥異。了解這一區別,方能看清晉商學徒制是「分業培養」而非一套通用流程。

學徒制不僅是技能培訓,更是品格考察。有的商號會將錢幣暗放在學徒經常活動的場所,以考驗其是否誠實;號規亦嚴格要求學徒住宿在店、不得私自外出。這種「先做人,後做事」的培養理念,確保了晉商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

號規:比法律更嚴的「企業憲法」

如果說東掌制是「權力的分配」,頂身股是「利益的分配」,那麼號規就是「行為的約束」。晉商的號規極其嚴格,無論經理、夥計、學徒,均須遵守。

號規的內容涵蓋工作紀律到日常生活的一切方面,且不斷修訂完善。以大德通為例:光緒十年(1884年)由大德興改組為大德通票號時,即議定號規三十條,從「新事招牌」「賬簿規式」「經營範圍」「碼頭人位」到各種禁忌皆有詳細規定;光緒十四年(1888年)合賬時重議號規十三條,光緒二十七年為蜀莊擬訂章程四條,光緒三十年合賬時又添條規五條。自光緒十年至民國十年(1921年)的三十七年間,大德通先後五次修訂號規,約束與激勵條款多達七十三條。後期條規可概括為「七不准」:一不准接眷出外,二不准在外娶小納妾,三不准宿娼賭博,四不准在外自開商店,五不准染習不良嗜好,六不准蓄私放貸,七不准用號款借與親友;違者輕則處分,重則開除出號。

號規的細密甚至及於防弊的細節。商號夥計的衣服一般不準縫口袋,以防夾帶;如回家休假,出發前必須將包袱收拾好、放在櫃檯上,證明並無夾帶方可動身。大德通號規亦明定「碼頭職工下班回家(返里)須先到總號檢查行李物件」。甚至連請客應酬都有規定——請客時須由指定專管應酬的二掌柜或三掌柜負責安排,宴請中容易感情用事,一般不談交易,飯後才看貨、議價、成交。

號規的另一個重要功能是「責任追溯」。要想成為晉商夥計,除先當三年沒有身股的學徒外,還須有保薦人推薦,且保薦人要承擔連帶責任——將來如有舞弊事情,由當日的保薦人賠償損失。這種「保薦人連帶責任」制度,將個人行為與家族、鄉鄰的聲譽綁定,形成強大的社會約束力。

號規還規定了掌柜的「退出機制」。財東對掌柜的任免權,主要在年底結賬時行使。這意味著掌柜在任期內擁有極大的自主權,但若業績不佳,年終就可能被解聘。這種「授權充分、問責明確」的機制,讓掌柜既有動力放手經營,又有壓力控制風險。

傳統智慧的現代回響

從東掌制到頂身股,從學徒制到號規,晉商的職業化管理體系,是一套相當完整的「人力資源管理」方案。它解決了現代企業同樣面臨的核心問題:如何找到合適的經理人?如何激勵員工?如何培養人才?如何約束行為?

當然,這套制度也有其局限性。有學者指出,晉商的兩權分離「權責利是不對稱的,尤其是大掌柜有權有利,但並不承擔責任,財東對大掌柜的約束監督制度有缺陷」。這一點在身股與銀股的消長中尤為明顯:光緒十五年時,大德通有銀股二十俸、身股九點七俸(伙友二十三人);到光緒三十四年,銀股未增,身股已增至二十三點九五俸(伙友五十七人)——身股總量反超銀股,當年開賬,出力者與出資者一樣按股分紅,每股一萬七千兩。身股擴張一方面極大激發了員工積極性,另一方面也使勞資權責失衡與經營風險加劇,後期成為晉商衰落的原因之一。

但無論如何,晉商的職業化管理實踐,證明了一個重要的道理:商業的成功,不僅取決於資本和市場,更取決於制度和人才。東掌制、頂身股、學徒制、號規——這些看似「傳統」的制度,其實包含著超越時代的管理智慧。當我們今天討論「職業經理人」「股權激勵」「人才培養」「企業文化」時,不妨回頭看看晉商的實踐——那些在平遙古城中運轉了數百年的制度,至今仍能給我們啟發。




食貨志今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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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企業中,會計是「商業的語言」。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這些工具讓經營者能夠看清企業的財務狀況。但在中國古代,沒有現代會計制度,商人靠什麼來記帳、算帳、管理財務?答案是:四柱結算法、龍門帳、天地合帳。這套延續了千年的會計體系,是中國商人智慧的結晶,也是理解傳統企業經營的鑰匙。

從「日成月要歲會」到「四柱結算法」

中國的會計傳統,可以追溯到西周。《周禮·天官·司會》記載:「司會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互攷日成,以月要攷月成,以歲會攷歲成,以周知四國之治,以詔王及冢宰廢置。」——司會為計官之長,掌法典則式與書契版圖之副本,鈎考群吏之治;其所考者,即日成、月要、歲會三級會計報告(日成為旬度成事文書,月要為月度報告,歲會為年度總計)。這是中國最早的會計報告與鈎考制度。(按:另《周禮·天官·宰夫》職文有「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正日成」之語,係宰夫「正」要會之責,與司會「攷」成之職相輔,二者不宜混淆。)

秦漢時期,會計制度進一步完善。出土的秦簡和漢簡中,有大量關於錢糧收支的記錄,包括「錢出入簿」「穀物出入簿」等。這些帳簿已經採用了「入—出—餘」的三柱式結構,為後來的四柱結算法奠定了基礎。

「四柱結算法」是中國古代會計的核心發明。所謂「四柱」,是指「舊管、新收、開除、實在」四個項目:「舊管」是上期結存,「新收」是本期收入,「開除」是本期支出,「實在」(唐代多作「見在」)是本期結存。四柱之間的關係是:舊管+新收-開除=實在(亦可變形為平衡式「舊管+新收=開除+實在」)。這是一個完整的會計等式,涵蓋了期初餘額、本期變動與期末餘額,能清晰反映財務狀況的變化。四柱結算法自唐代中期的官廳會計中開始運用,由三柱結算法發展而來;垂拱元年(685年),唐朝更以「勾帳式」法令將其確立為法定記帳方式,意義重大。

敦煌出土的寺院會計報告,為四柱結算法提供了珍貴實證。唐五代時期,敦煌寺院廣泛採用四柱結算法編製會計報告,時稱「諸色入破歷算會牒」。其用語為:承前帳(舊)即舊管,自年新附入即新收,破用即開除,見在即實在——與「舊管/新收/開除/實在」為對應關係。後唐長興二年(931年)沙州淨土寺直歲願達所編會計報告即為實例:承前帳(舊管)1549.765碩+自年新附入(新收)253.24碩=1803.005碩,破用(開除)324.751碩,餘為見在。更值得注意的是其程序:報告須由直歲在全體僧眾面前當眾宣讀,眾僧有疑可當場質問,無疑則簽字通過,直歲方得解除當年責任——這已是內部牽制與責任審計的雛形。宋代是四柱結算法成熟與普及的關鍵時期,官府與民間商號普遍使用,並應用於錢、糧、絹、草等各種財產的管理;此後歷元、明、清而不衰,成為中式會計方法體系的核心與精髓。清末民初徐永祚《改良中式商業簿記方案》仍主張「結算必用四柱法」,現代總帳中「期初餘額、本期增加、本期減少、期末餘額」的劃分,實即四柱原理的繼承。

龍門帳與天地合帳:複式記帳的雛形

如果說四柱結算法是單式記帳的高級形態,那麼龍門帳和天地合帳則邁向「複式記帳」。所謂複式記帳,是指對每筆交易進行雙重記錄,同時反映資金的來源與去向。現代會計的「借貸記帳法」,即是複式記帳的典型。

龍門帳產生於明末清初,是我國最早的一種複式記帳法。關於其創始人,會計史學界尚無定論——素有「富山說」「傅山說」「富山即傅山說」三說:一說為山西幫商人「富山」所創(李寶震先生特別聲明係「據說」);一說即明末清初山西陽曲學者傅山(字青主);郭道揚先生則推測「富山」當為「傅山」(或係相傳有誤,或係後世商家取吉利以「富」代「傅」),並「傾向於」傅山之說。然亦有學者查考明清山西大商人名錄,未見有名「富山」者,故只能說:龍門帳的確切創始人,至今仍是一樁會計史疑案,可確定者為其產生於明末清初的商業界(尤其與晉商、票號的經營需求密切相關)。

龍門帳將全部帳目科學劃分為「進、繳、存、該」四大類:進即全部收入;繳即全部支出(含商品進價與各項費用);存即全部資產並包括債權;該即「欠」,相當於負債並包括投資(資本)。四者的關係是:進-繳=存-該(亦可變形為「該+進=存+繳」)。記帳採用「收方/付方」(即來方/去方)兩對符號,遵循「有來必有去,來去必相等」的規則。

龍門帳最精妙的設計,在於雙軌計算盈虧:一方面以「進」與「繳」的差額計算,另一方面以「存」與「該」的差額平行計算——若「進」大於「繳」,或「存」大於「該」,即為盈利,反之为虧損,且兩軌結果應相等。年終結算時,以此公式驗算兩方差額是否相符,這一過程被形象地稱為「合龍門」(或「軋龍門」):兩軌所計盈虧相等,稱「龍門相合」,表示帳目正確;若不相等,則稱「龍門不合」,須查核更正。「龍門帳」即由此得名——後世有附會為「鯉魚跳龍門」典故者,實非其本義。

在龍門帳的基礎上,清代又發展出更為成熟的「四腳帳」(又稱「天地合帳」)。四腳帳對每筆交易同時在「來帳」與「去帳」兩方登記(故稱「四腳」),且上下兩格必須相符,故謂之「天地合」。這種記帳方式,已非常接近現代會計「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原則。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龍門帳還是四腳帳,都主要流行於民間商號,尤其晉商票號;官方會計仍以四柱結算法為主。這說明,正是民間商業的複雜性,推動了會計方法的創新。

晉商票號的會計制度

晉商票號的會計制度,是中國古代企業會計的巔峰。以日升昌為例,其帳簿體系之嚴密、核算之精細,在當時世界範圍內亦屬罕見。

票號的帳簿主要分為「流水帳」與「總清帳(總帳)」兩大類:流水帳按時間順序逐筆記錄交易,包括匯兌、存款、放款、收支等;總帳則按科目分類匯總,分為匯兌帳、存放款帳、開支帳等。在此基礎上,定期編製月結、年結與總結帳(清單)報告。實例可見日升昌江浦分號咸豐二年(1852年)總結帳:分列「收項」(元年結存、共收各處會票、淨得現利、共餘平色等,合計195,549.59兩)與「交項」(共交各處會票、借貸帳利銀、房租伙食等),再列「計開實存」(現存、外該借貸、外該在帳利銀、家具作本等)與「計開該外」(該外借貸、該外在帳利銀),最終「除訖淨合結存」4,788.20兩——其「實存-該外=淨存」的結構,正是「存-該」邏輯在實務中的運用。

票號會計核算有幾個顯著特點。第一,應收應付項目的核算。票號帳中已區分「外該」(人欠我,債權)與「該外」(我欠人,債務),並計算「外該在帳利銀」「該外在帳利銀」等應計利息,說明其對債權債務與利息已有精細掌握——惟此係應收應付項目的核算,與現代會計的權責發生制(accrual basis)並不等同,不宜以現代概念徑相附會。第二,穩健經營與「護本」。票號帳中所有者權益類分「原本」「護本」「借貸」等項目,其中「護本」係為穩健經營、抵禦風險而設;晉商另有「厚成」(低估資產、隱藏準備)之習,皆體現其審慎理念。第三,內部控制。票號實行嚴格的帳目核對制度,總號與分號定期對帳,確保帳實相符;總號通過分號的總結帳(清單)掌握各地經營狀況,並配合號規(如「三爺不用」等)防範舞弊。

晉商票號的會計制度,不僅是技術,更是一套管理工具。通過精細的核算,票號的財東與掌柜得以準確掌握企業財務狀況、作出經營決策,這也是晉商能夠「匯通天下」的重要制度保障。

帳簿背後的文化

中國古代的會計與簿記,不僅是一套技術,更承載著獨特的文化內涵。四柱結算法的「舊管、新收、開除、實在」,體現了中國人「量入為出」「留有餘地」的理財觀念;龍門帳的「進、繳、存、該」與「合龍門」,反映了「雙軌勾稽、以平衡驗帳」的商業邏輯;晉商票號的「護本」「厚成」,則展現了「穩健經營」「未雨綢繆」的風險意識。

還有一個有趣的細節:中國古代商人記帳,往往使用「蘇州碼子」——一種民間通用的商用數字元號(又稱花碼、草碼、商碼)。其筆畫簡單、書寫快捷,在民間商業中廣泛使用;名稱雖與蘇州相關,確切起源則尚待考。蘇州碼子的流行,說明中國古代商業已發展出自己的「商業語言」。

此外,中國古代的會計核算非常重視「憑證」。每一筆交易,都須有契約、票據、收據作為憑證;敦煌寺院的會計報告,更須當眾宣讀、僧眾簽字方能通過。這種「憑證主義」與「公開勾稽」,是中國古代商業信用體系與責任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西周的「日成、月要、歲會」到唐宋的四柱結算法,從明末清初的龍門帳到清代的四腳帳(天地合帳),從晉商票號的總結帳到蘇州碼子的廣泛使用——中國古代的會計與簿記,走過了一條從簡單到複雜、從單式到複式的演變之路。這套會計體系,雖沒有現代會計的理論化與標準化,卻在長達兩千年的時間裡支撐了中國商業的運轉,並為世界會計史貢獻了「四柱平衡公式」等獨特創舉。

同時也應看到,龍門帳創始人之謎提示我們:傳統商業制度多是集體實踐的結晶,往往難以歸功於某一人。今天,當我們翻開那些泛黃的帳簿,看到的不僅是數字,更是一個時代的商業邏輯、一種文化的理財智慧。這些帳簿告訴我們:會計從來不只是「算帳」,它是企業管理的核心,是商業信任的基礎,是經濟運行的「語言」。

下篇預告:經理人與夥計——中國傳統企業的職業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