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部及央視聯合製作的《緬北電詐覆滅紀實》紀錄片揭開緬北電詐區惡名昭彰的「四大家族」團伙犯罪歷程及主犯伏法後在鏡頭下的招認和供詞,其中便罕見曝光了白家頭目白應蒼在臨刑前的懺悔畫面。
白應蒼在臨刑前懺悔說了一句話:「我痛恨自己的無知,自己的愚蠢,我痛恨自己無節制的貪慾和短淺的目光。我終於不必再擔驚受怕,也終於不必再苦苦支撐自己厭惡卻無法改變的生活狀態。我想代表我全家向中國人民跟中國政府道歉,因為我們全家的行為給數萬的人民造成了對中國人民的傷害。」
白家頭目白應蒼在臨刑前的懺悔畫面。
暫不管白應蒼道歉背後有多少是真心話,但這套說辭本身揭露了他們「全家的行為給數萬的人民造成了對中國人民的傷害」。
據騰訊專欄「環球譯視」軍事專家分析,白家在緬甸果敢地區掌握著民兵武裝、經營41個電詐園區、涉案資金近290億元,白應蒼手上沾滿多少中國人民的鮮血,在生命最後時刻把自己包裝成「被生活狀態困住的人」,在用這套邏輯為自己的覆滅找一個心理出口,但當初他也用這個邏輯說服自己繼續幹,用最邪惡的手段去庇護他的電詐產業。
白家夥同金主進行電信網絡詐欺、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及組織強迫賣淫 涉賭涉詐資金超過290億元,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另白應蒼還販賣、製造冰毒約11噸。
白家犯罪集團透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在果敢設立多個電詐園區,招攬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絡詐欺、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及組織強迫賣淫等犯罪,涉賭涉詐資金超過290億元,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多人受傷,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約11噸。
按中國刑法,販賣冰毒50克以上即可判處死刑,換言之,11噸是死刑標準的22萬倍,這個「家族企業」是具備完整武裝力量、情報體系、財務網絡和跨境洗錢通道的犯罪集團。
白家的組織結構比外界理解的要複雜得多。白所成是緬甸「果敢同盟軍原副司令」,後擔任「果敢自治區主席」,掌控當地政治軍事關鍵領域。白應蒼擔任「果敢自治區民兵大隊隊長」、「財政局副局長」,既是武裝力量的指揮者,也是財政資源的分配者。
這種「政軍商匪」四合一的結構,意味著白家不是寄生在某個政權上的犯罪團夥,而是本身就是果敢區域權力結構的一部分。民兵大隊負責武力管控,財政局負責資金流轉,園區負責生產詐騙,三者之間形成閉環。底層電詐人員如果不服從管理,或「業績」不佳,就面臨毒打、虐待甚至殺害。
除了白家,明家犯罪集團案經歷了227天的法庭審理,被定義為「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對盤踞境外的武裝跨國犯罪集團實施完整的司法管轄」。
分析認為,受害國因為管轄權的限制,往往只能在嫌疑人進入本國境內後才能實施抓捕和審判。因此,許多跨國電詐案件最終只能以「詐欺罪」等輕罪追究,因命案證據無法在境外取得和固定。
但緬北電詐系列案件的突破性,在於中國司法機關系統性地解決了三個層面的問題。
首先,是證據標準。中國的專案小組前後5次前往緬北調查取證,挖掘被掩埋的被害人屍骨,透過DNA鑑定確認中國公民身分。時任泉州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邱鑫曾提到,「不光是挖掘了我們想要的兩宗命案的屍骨,還多挖掘了兩具,經過DNA鑑定,也是中國人的屍骨。」這些證據使故意殺人罪的指控得以成立,而不僅僅是詐欺罪。
第二是管轄權的法理基礎。中國刑法第8條規定,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公民犯罪,而依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適用本法。
緬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團的主犯對象是中國公民,主要犯罪所得流向中國境內,管轄依據在法律上是成立的。但實際操作中需要解決的是,如何將境外取得的證據在中國法庭上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如何確保被告的辯護權得到保障?深圳中院在審判中涉及21名被告、12項罪名,每一項罪名都要求形成閉環的證據鏈。
第三,是跨國執法合作。中緬警務合作從2023年7月啟動專案開始,緬方2024年1月將白所成、白應蒼等核心成員移交中方;至2025年底,檢察機關已對緬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團和底層「回流」涉詐人員批准逮捕4.9萬人。
一審宣判後,白所成沒等到死刑執行,便因病死亡,對受害者家屬來說,這可能是個遺憾,但從司法程序看,白所成的病亡並沒影響案件的清算。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四人繼續走完了上訴和死刑覆核程序。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12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6年2月2日,四人被執行死刑。
「四大家族」共285人被起訴,16名主犯被判死刑並立即執行,而底層「回流」涉詐人員亦逮捕4.9萬人。
白所成作為家族「大家長」和犯罪集團的最高決策者,其病亡意味一個重要證人兼被告缺席,但白應蒼作為集團的實際操盤者,其犯罪事實的認定已足以支撐整個案件的定性。
緬北果敢「四大家族」,即白所成家族、魏超仁家族、劉正祥家族、劉國璽家族,另有因涉電詐而常被並列的明學昌家族。目前明家11人已於2026年1月29日被執行死刑;白家4人於2026年2月2日被執行死刑;魏家和劉家目前由檢察機關依法提公訴,涉及109人,審判可能在2026年底到2027年上半年完成。檢察機關共對「四大家族」犯罪集團共285人提起公訴,16名主犯被判死刑,並立即執行。
「四大家族」覆滅的共同特徵是「以詐養兵、以兵護詐」。魏家和劉家的民兵武裝規模更大。劉家的龍塘民兵大隊從最初的90人發展到總規模超過500人,配備大量先進武器裝備,園區統一建造標準砲樓。徐老發犯罪集團掌控400多名民兵,對14個詐騙園區提供武裝庇護。
但「四大家族」僅是這個緬北電詐產業的頂層設計者和最大受益者,體系的運作依賴大量中階武裝人員和基層詐騙從業員。已批准逮捕的4.9萬名「回流」涉詐人員,數目上遠遠超過「四大家族」核心成員,如何處理成為關鍵,是全部追究刑事責任,還是區分主從、分類處置?
目前,中國已發起成立由46個國家參與的國際打擊電信網絡詐騙聯盟,2025年10月簽署了《聯合國打擊網路犯罪公約》,但機制能否在緬北以外的其他電詐高發區域,如柬埔寨、菲律賓等發揮同等效力,將是下一階段打擊電詐的核心問題。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