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10月15日拘捕一名26歲男子,指他涉嫌三度在港鐵站內及商場扶手電梯,向3名女子潑灑不明白色液體,並在與其中一名受害人拉扯間致對方手指受傷骨裂。警方有女事主年初遇事,但只在網上討論區講述事件經過並無報警,呼籲市民遇事不要啞忍,指「做錯事嘅唔係你哋」。
油尖警區情報組督察蘇倩怡(右)及刑事調查隊第六隊督察歐陽樂澄(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油尖警區情報組督察蘇倩怡,及刑事調查隊第六隊督察歐陽樂澄向傳媒簡報案情。歐陽樂澄表示,警方在10月12號接獲一名女受害人報案求助,受害人指出,在10月2號於尖沙咀港鐵站搭扶手電梯期間,小腿被一名男子從後淋上不明白色透明液體,受害人隨即質問該名男子,並在該名男子企圖逃走期間雙方發生拉扯,期間受害人右手手指受傷,該名男子則逃去無蹤。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督察歐陽樂澄。
歐陽樂澄指,警方接手案件後隨即展開調查。油尖警區情報組根據情報分析,並主動進行網絡巡邏,發現有其他女受害人有相似遭遇,並在網上討論區講述案發經過。警方主動聯絡兩名受害人,揭發疑犯曾以相同犯案手法,在1月分別在尖沙咀區內的港鐵站和商場扶手電梯上,從後向她們的大腿淋上不明液體。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警方利用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翻查案發地點及附近的錄影,迅速鎖定疑犯身份,並在10月15日展開拘捕行動,在觀塘區拘捕該名男子。警方期後搜查被捕人住所,檢獲被捕人犯案時的衣著。
油尖警區情報組督察蘇倩怡(右)及刑事調查隊第六隊督察歐陽樂澄(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歐陽樂澄表示,被捕男子26歲,持香港身份證,報稱任職資訊科技技術員,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會暫控被捕人三項「猥褻侵犯」及一項「傷人」罪,案件會在10月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油尖警區情報組督察蘇倩怡。
蘇倩怡稱,香港是一個安全城市,但性罪行仍有可能發生,侵犯者無分國籍及職業。市民應時刻提高警覺,做好防範。如不幸被非禮,應在安全情況下立即喝止侵犯者、高聲呼救,並且報警。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蘇倩怡指警方留意到,案中其中一名受害人在1月被猥褻侵犯後,網上討論區留言講述遭遇,但未有正式報案。警方呼籲,受害人無須啞忍,「做錯事嘅唔係你哋」,只有挺身而出舉報,警方方能夠展開調查,將犯案者繩之以法。勇敢舉報不單止幫到自己,更加能夠保護其他人,防止侵犯者將魔爪伸向其他市民。
蘇倩怡(右)及歐陽樂澄(左)展示證物。
警方重申,「猥褻侵犯」屬嚴重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