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毒品調查科在沙田一個公共屋邨展開反毒品行動,拘捕一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未成年少女,涉嫌販運約32公斤懷疑氯胺酮,市值超過1,200萬港元。被捕人年齡介乎15至28歲,報稱學生及無業。警方重申,對於任何形式販毒均予以零容忍態度;對於利用未成年人販毒,警方必定按情況引用《危險藥物條例》,向法庭申請加刑,力求從源頭堵截毒品,阻止毒害流入社區。
毒品調查科行動組偵緝督察吳嘉煒
毒品調查科行動組偵緝督察吳嘉煒表示,10月16日下午,探員在沙田一個公共屋邨進行反毒品行動期間,發現一男一女正在拆卸可疑紙箱,將箱內物品取出並放入尼龍袋,企圖搬入邨內一個單位。探員隨即截停搜查,其後搜查相關單位,再發現另一名涉嫌與案有關的女子。整個行動中,警方共檢獲16包、每包約重2公斤,即合共約32公斤思疑氯胺酮,最終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名將該三名人士拘捕。三人現正被警方扣查,稍後將被暫控有關販毒罪名,並於星期一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有人當時正拆卸相信由海外運入香港的貨物,貨物內裝有大量舊衣物,包住一大批懷疑氯胺酮以作掩飾。警方相信有人受到販毒集團以金錢利誘,被招攬成為販毒工具,而這次行動成功全數阻截該批毒品流入市場。
吳嘉煒特別指出,今次案件最令人髮指的地方,是販毒集團將目標指向未成年人士。兩名被捕少女年僅15歲,本應在學校讀書、在家人身邊成長,卻被販毒集團以金錢利誘,推上前線做收貨、拆貨、提貨的角色。他形容,販毒集團自己匿在幕後,將最大風險及最重刑責,留給最年輕、最無防備的少年人。
警方重申,對於任何形式販毒均予以零容忍態度;對於利用未成年人販毒,警方必定按情況引用《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第56A條,向法庭申請加刑。警隊毒品調查科會繼續以情報主導方式打擊一切販毒行為,力求從源頭堵截毒品,阻止毒害流入社區。
警方同時作出呼籲,隨著萬聖節及長假期臨近,年輕人往往容易遇上搵快錢的陷阱,呼籲家長多加關心子女,以免他們誤墮法網,有需要可尋求警方或相關機構協助。警方亦提醒市民,以公屋單位進行販毒等不法活動,有機會違反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可被立即終止租約及沒收公屋單位,因此不僅會連累自己,亦會連累身邊的人。警方再次重申,販毒屬極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