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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不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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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不還口

2017年03月05日 13:17 最後更新:13:27

現今官員不易做,既要處理複雜難搞的政務,又要面對來自四方八面的攻擊。不僅如此,為官員還要學會忍氣吞聲,罵不還口。

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近日在接受傳媒採訪時,聲稱梁振英就UGL事件「仍然接受廉署調查,甚至是香港及外國稅務局的調查」。由於說法欠缺實質證據支持,特首梁振英馬上向他發出律師信要求解釋及舉證。

可是,作為泛民一員的梁繼昌,當然發揮泛民慣有技倆,反指梁振英發律師信,是「破壞行政立法關係」,又認為此舉會增加日後議員監察政府的難度。

這種反客為主式的賊喊捉賊,相信大家不會陌生。因為從來泛民人士甚少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即使自己理虧在先,亦要反咬對方一口,將責任推卸在政府或建制派身上。正如游梁宣誓風波,君不見二人不但沒有承擔責任,勇於認錯,反而轉移視線,質疑政府入稟取消其議員資格的決定。

梁繼昌在沒有證據下口出狂言,犯下一個中學生也不會惹上的錯誤,自然要向泛民同僚討教,「以攻代守」,靠妖魔化梁振英來遮醜,將自己包裝成受害者。

更加聰明的是,泛民人士似乎永遠懂得找出似是疑非的藉口,機械式地理直氣壯般指責他人。例如「剪布」就是「扼殺議員發言權利」、警方拘捕動亂者就是「打壓集會自由」、官員回應失實報道就是「干預新聞自由」、政府質疑有人濫用司法覆核就是「破壞法治」、與地區人士交涉就是「官商鄉黑勾結」。以今次事件為例,梁振英因應疑似誹謗的言論而發律師信,梁繼昌就以「破壞行政立法關係」作為擋箭牌。

梁繼昌堅拒認錯,更要反撃他人,意味著作為專業人士,應當具備高度思維能力的他,認為攻擊官員是議員的天職,所以即使言論涉及誹謗成份,官員亦必須啞忍就範。為了方便監察政府,議員提出失實指控是正確的,反而官員要求議員澄清言論才是「天理不容」。

當大家明白泛民的邏輯,就會了解為何他們「倒林挺曾」,因為前者總是發言有力,擲地有聲,後者總是支吾以對,態度軟弱。由於泛民認為官員反撃必然是錯誤的,那當然希望下任特首乖乖就範。




黃遠康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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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政治漩渦的香港警隊

 

不論中外,警隊從來都不應該被拖入政治鬥爭,或是成為公眾的焦點。雖然警方是政府的一份子,但是基於公僕政治中立的原則,一般而言警方不會偏向任何政治立場。然而,由於警方需要執行維持治安的職責,難免在處理任務時,尤其是與政治團體或社運抗爭相關的行動,發生一定的衝突,從而引致所謂的警民關係惡化。

終於,長時間的壓力與不滿,使警隊忍無可忍,怒氣爆發。上星期,兩個警察協會舉行集會,除了申訴對七警案的意見,亦要求社會人士正視警隊不受尊重的問題,希望政府能夠訂立辱警法,還警員基本的尊嚴和權利。

在這個政見兩極化,加上輿論機器集中在反對派手上的時代,部分警員舉辦集會自然引來有心人士傾巢而出,大肆批評。他們轉移警方舉辦集會的目的,試圖掩蓋與會者的聲音。這群反對派人士,以及部分香港市民,並未嘗試深入理解警隊何以出現普遍的憤怒情緒。

隨著政客不時利用年輕人的熱情和無知,愈趨激進和暴力的社會運動屢見不鮮,增加不少前線警員的工作量和壓力。這些以爭取民主公義為名,破壞繁榮安定為實的抗爭,使警員疲於奔命,不勝負荷。即使事前與示威者協議遊行路線及交代相關法例,一些極端自我的人士仍然違抗命令,執意與警方過不去。更有甚者,部分示威者為了宣洩負面情緒,不惜破壞社會秩序和對前線警員使用暴力,旺角暴亂正是典型例子。面對這群難纏、激進又欠缺自律的社運先鋒,警隊之苦可想而知。

欠缺理性的反對派支持者,將對政府施政的不滿,投射在作為人民公僕的警隊身上。在佔領運動期間,我們不時可以聽聞他們無理地侮辱警方,例如用上極欠尊重的字眼如「黑警」、「警犬」等等,或是在網上公審或出言恐嚇部分警員。筆者相信,絕大部分警員都是出於服務市民和守護香港治安的精神而加入警隊,然而,他們的熱心和專業的表現,不但沒有被市民加以讚賞,反而遭到部分偏激市民踐踏,甚至將一些社運的風頭人物或嚴重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士,奉為人民英雄,間接鼓勵民眾加倍敵視警方。換著你是警員,又有何感受呢?

如今,警隊借助集會,表達同袍的聲音,希望為一眾手足爭取合理的權益。豈料,這場平常不過的集會,都被有心人士和劣質傳媒大造文章,妖魔化警員維護自身尊嚴的要求,進一步損害警隊形象和打擊士氣。香港經常強調人權和自由,這班批評者又常以「正義大使」身份自居,但當警隊提出維護權益的要求,他們便將一切的普世價值拋諸腦後。他們選擇性地針對警方,可謂貫徹方針。假如對方是同道中人,便可享有無盡的光環;假如對方是「眼中釘」,則連基本的權益也不容保障。

筆者不是試圖製造警方與反對派的對立,亦不認為警隊所有言行都必然正確,但是反對派無理取鬧,咄咄逼人,的確嚴重影響香港的整體利益。如果他們繼續將緊守崗位的警隊妖魔化,未來警民關係必然每況愈下,增加社會不穩的可能性。而當警隊持續承受言語攻擊,士氣和執法效率亦會受到影響,不利維持香港治安。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部分立法會議員支持制定辱警法以保護警員。不過,在反對派的阻撓下,立法的過程必然荊棘滿途。希望這些自私自利的議員可以明白,香港是尊重新聞自由的地方,傳媒力量如此巨大,即使制定辱警法,警隊基本上極難濫權。如今不少市民對警隊態度欠佳,只有訂立相關法例才有望平衡警方和市民的權利。

前英國首相邱吉爾說過,「偉大的人民總是對貢獻良多的人忘恩負義」,這句說話,正好適用於現今的香港警隊。你們付出一流的服務,卻得到三流的待遇,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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