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15年,一位改寫印度命運的男人,開始在這個當時由英國統治的社會中嶄露頭角。這位名為甘地的中年男子,為了爭取民族獨立,發動一連串的「不合作運動」反抗英國殖民統治。起初,他只是呼籲國民罷用英國貨,後來直接處處與英國政府作對,如拒絕納稅、集體從殖民政府中辭職等。直到1930年代的「食鹽運動」,帶領民眾到海邊取鹽作為公民抗命,抗議英國推行食鹽專賣,成為甘地社會運動生涯以來的高峰,亦為獨立運動提供重要的基礎。
雖然甘地不斷違反法律,因而被英國政府處處針對,甚至淪為階下囚,但他從來沒有抱怨半句。根據紀錄,甘地一生入獄11次,日數超過二千三百天,而他沒有要求特赦或任何寬待。
甘地能夠成為家傳戶曉的人物,除了成功帶領印度獨立,抗衡英國不公的統治的驚人成就外,還有的是他百折不撓,迎難而上,勇於承擔的精神。
隨著佔領運動的主事者逐漸面臨司法檢控,有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開始自亂陣腳,提出一些與公民抗命理念毫不相稱的建議,例如特赦搞手,實在是匪夷所思。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如果輕率特赦,等同發放錯誤的訊息,即是任何破壞香港安全和穩定的行為,只要背後有著祟高的政治理想,即可一筆勾消。如此,無疑是鼓勵更多思想和行事激進之輩,繼續採用各種違法手段損害社會利益。
筆者同意這種看法,的確如果因為出於「大和解」的需要而特赦佔領運動的搞手,即是姑息養奸,無助以正視聽。即使可以換來泛民一時之平靜,一時之掌聲,長此下去,政府肯定無法有效維持管治。
然而,筆者希望提升看待特赦問題的層次。不應特赦不是單純出於管治的原因,更加重要的是身為政治人物的風骨。
以前看過一本歷史書,作者寫道一句說話至今仍然印象深刻,就是「功名終逝去,德行永流傳」。意思是,千年以前的皇帝、宰相、大臣,對中國或人類的貢獻,至今可能對我們影響不大。對於大部分不讀歷史的人而言,更加無法講出前人的豐功偉績。然而,涉及品德的事蹟,不論年代相隔多遠,總會廣為流傳,無人不曉。以唐太宗李世民為例,普羅大眾不一定知道他是唐代最偉大的君主,但多數人肯定知道「玄武門之變」,為了爭奪皇位而殺害兄長的故事。
同樣地,佔領運動可能在一百年後的香港史中,逐漸被世人淡忘,在中國史上更是無關痛癢的小事一樁。但是,假如政府真的特赦佔領運動的始作俑者,就是等於告訴後人兩件事。一,破壞香港是沒有問題的,只要政府有政治考慮,即可縱容大家犯法;二,違法是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政治人物更加不需要高風亮節。面對前途、生計問題,當初高談公民抗命的理想也可忘得一乾二淨。
大家想深一層,究竟特赦的建議,是否因為反對派議員真心希望「大和解」?假如政府順從,是否代表從此香港再不會出現社會撕裂,反對派就會釋出善意,願意在各種議題讓步和合作?還是,特赦只是因為部分人士「又要威又要帶頭盔」,當初意氣用事,到秋後算帳時又貪生怕死了?
從來政治理想都是需要犧牲,甘地如是,馬丁路德金如是,曼德拉亦如是。如果連小小的牢獄之災都未能堅持,終日只顧一己名利地位,請不要再假惺惺地扮成民主運動的英雄。
黃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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