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高院上訢庭對黃之鋒三人加刑的判決,由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上訴法庭法官潘兆初和彭偉昌三名法官合議,長達64頁的判詞主要由潘兆初操刀,但楊振權和彭偉昌法官加上短短的評語,也收一針見血之效。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法官指出,假以自由行使權力為名,而實質是破壞公共秩序及公衆安寧的行為,會導致社會陷入混亂狀態,對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有嚴重的負面影響,亦令其他人士無法行使其應有的權力和自由。如該情況未能有效制止,則甚麼自由、法治都是空談。
楊官話風一轉,提到「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仕,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該等人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感到自豪的行為。該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衆安寧的行為。 本案是一宗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
楊官口中的「有識之士」,顯然是指戴耀廷,因為戴耀廷自2013年開始發起佔中運動時,就大力宣傳他所謂「以法達義」的理論。2013年1月戴耀廷接受媒體訪問,被問及法律學者比誰都明白犯法的後果,為什麼公然叫人犯法?戴耀廷說,「我不覺得這件事與我的法律學者身份有衝突」,如果法律只是有法必依,一味死跟條例,「只是對法治低層次的睇法,工具式、機械式」。他自己的書就說到,「若法律本身就不公義,守法只會淪為社會不公義的助力而已。有了守法的道德,法律的不公義才有機會被揭露出來,使法制能作出修正」,更高的這個層次,超越條文,叫做「以法達義」。報道指戴耀廷當時逐字鏗鏘地說:「所以違反不義的法律以達到公義,是符合法治的做法」。
戴耀廷到如今還到處推廣他的法治理念,話法治有4層,第1層是有法可依,第2層是有法必依,第3層是以法限權,第4層是以法達義。
但今天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的判詞如當頭一棒,告訴所有人,那些所謂以法達義、違法達義的理論,完完全全是錯的。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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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參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建國聯」)的成員,早前承認《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分裂國家罪,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今日(10日)分別判處27歲速遞員陳泰森及25歲侍應伍始東監禁36個月及38個月。
兩名被告早前警誡下稱為取得加拿大政治庇護及因好奇而加入國安通緝犯姜嘉偉創立的「建國聯」,法官指被告行為對香港社會安定及中國政權有負面影響,其中一人更曾因煽動罪入獄,屬一犯再犯。
「建國聯」是一個什麼組織?「建國聯」由姜嘉偉2024年成立,以顛覆國家政權及實現「香港獨立」為宗旨,提出五大 「光復香港」憲法綱領,當中更以「滅共」為首務,妄圖將中國共產黨列為非法組織、禁止中共及其相關活動在香港存在,又高調使用具「港獨」意味的黃黑徽章。
該組織不僅在網絡上鼓吹分裂思想,更肆無忌憚地策劃制定所謂「香港憲法」、臨時國旗與國歌等國家象徵,甚至建立軍事力量,企圖從根本上顛覆國家主權及香港特區憲制秩序。
保安局局長已於2025年12月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60條所賦予的權力,將「建國聯」列為受禁組織。2025年7月,國安處拘捕四名「建國聯」成員,其中三人被控「串謀分裂國家」罪。
案情顯示,被告陳泰森在警誡下承認經姜嘉偉介紹加入「建國聯」,認同其非法宗旨,曾協助起草黨章和設計黨徽,並打算呈交要求美國政府保護香港「政治犯」及制裁中央和特區政府官員的提案草稿。陳另曾在警誡下解釋為尋求加拿大「政治庇護」才加入,惟被法官質疑為功利主義。被告伍始東則承認認同「港獨」宗旨,警方在其住所檢獲19面旗幟,包括象徵「藏獨」和「港獨」的旗幟。
另一名案發時僅15歲的中學生,早前已被判囚42個月。消息指其因在社交媒體誤交損友,之後無心向學,性情變得自大狂妄、剛愎自用,更突然對認識多年的未成年女網友作出非禮行為。
組織創辦人姜嘉偉的惡行更是罄竹難書。他曾自創教會、成立制服團體及教育中心,向缺乏戒心的少女進行洗腦操控,包括與學生同床及不當身體接觸,手法猶如邪教,被多個基督教團體抨擊割席。
黑暴期間,姜嘉偉假借牧師、急救員、記者等身份參與暴動,又借「幫手足」搞眾籌,款項疑被私吞。2023年,他因售賣煽動刊物判囚8個月,出獄後竄逃海外,成立「建國聯」並加入所謂「香港議會」,被警方懸紅通緝。姜母曾受訪指對其忍無可忍,揭他以讀書為名騙學費搞假教會,丟下患病雙親不顧,直言「激氣又心淡」。
姜嘉偉今年7月更兩度以「香港議會議長」身份提出斂財方案,包括以100至150美元(約800至1200港元)售賣成本僅40加元(約220港元)的「紀念法槌」,及以「支援烏克蘭作戰港人」為名眾籌牟利。
所謂「香港議會」由袁弓夷提出,共19人被懸紅通緝,同被列為受禁組織。該組織曾被揭欺騙少女「藍菲」拍宣傳片,藍菲服刑期間受訪,直斥「香港議會」行為徹底背離所宣稱的「為公義、為理想」,她目睹該組織成員以煽動悲情為幌子,誘騙市民捐款和眾籌,幾人隨意在公園閒聊便對外公布為會議,自己更被冒名向其親友騙去至少七萬元。
高人話,從「建國聯」到「香港議會」,一班潛逃海外、三教九流、不學無術的反中亂港人士拉雜成軍,打住「民主」、「建國」的旗號,實質上全部都係斂財、操控、煽動青年人送人頭的勾當。青年人要睇清楚佢哋的真面目,藍菲的慘痛教訓就在眼前,被騙失財已是小事,若被蒙騙煽動違法,更會換來牢獄之災和一生的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