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高院上訢庭對黃之鋒三人加刑的判決,由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上訴法庭法官潘兆初和彭偉昌三名法官合議,長達64頁的判詞主要由潘兆初操刀,但楊振權和彭偉昌法官加上短短的評語,也收一針見血之效。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法官指出,假以自由行使權力為名,而實質是破壞公共秩序及公衆安寧的行為,會導致社會陷入混亂狀態,對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有嚴重的負面影響,亦令其他人士無法行使其應有的權力和自由。如該情況未能有效制止,則甚麼自由、法治都是空談。
楊官話風一轉,提到「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仕,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該等人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感到自豪的行為。該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衆安寧的行為。 本案是一宗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
楊官口中的「有識之士」,顯然是指戴耀廷,因為戴耀廷自2013年開始發起佔中運動時,就大力宣傳他所謂「以法達義」的理論。2013年1月戴耀廷接受媒體訪問,被問及法律學者比誰都明白犯法的後果,為什麼公然叫人犯法?戴耀廷說,「我不覺得這件事與我的法律學者身份有衝突」,如果法律只是有法必依,一味死跟條例,「只是對法治低層次的睇法,工具式、機械式」。他自己的書就說到,「若法律本身就不公義,守法只會淪為社會不公義的助力而已。有了守法的道德,法律的不公義才有機會被揭露出來,使法制能作出修正」,更高的這個層次,超越條文,叫做「以法達義」。報道指戴耀廷當時逐字鏗鏘地說:「所以違反不義的法律以達到公義,是符合法治的做法」。
戴耀廷到如今還到處推廣他的法治理念,話法治有4層,第1層是有法可依,第2層是有法必依,第3層是以法限權,第4層是以法達義。
但今天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的判詞如當頭一棒,告訴所有人,那些所謂以法達義、違法達義的理論,完完全全是錯的。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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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是香港最大反對派政團的民主黨今日結束運作,創黨元老李華明當街感觸落淚,話「無諗過今天局面」。民主黨成立以來,派系及路線鬥爭不斷,歷經多次內訌勢力持續削弱,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愈走愈激,最終走向滅亡。
民主黨在1994年由港同盟以及匯點合併而成,曾經為立法會第一大黨。1998年,陶君行、陳偉業、鄭家富、曾健成等黨內「少壯派」,於換屆選舉時出手拉低「匯點派」張炳良,推舉劉千石做副主席。
1999年,「少壯派」再提案將支持設立最低工資納入黨綱,但在會員大會遭否決,至此「少壯派」與黨內大佬們已愈走愈遠了。
「少壯派」陶君行、陳偉業等於 2002 年退黨,其後創立社民連。創黨副主席張炳良 2004 年亦退黨,並自翌年起出任行政會議成員。
內部分裂加上公民黨等成立,民主黨勢力逐步削弱,在 2004 年及 2008 年立法會選舉中席位銳減。
其間民主黨亦捲入不少醜聞。僅2000年,就發生了涂謹申被揭用政府資助租用自己持有的「匯標公司」物業,涉利益衝突,以及何偉途因為召妓,在東莞被捕。
2006年,民主黨內部爆發「真兄弟事件」驚動政壇。有人以「真兄弟」名義,公開黨內「改革派」電郵,指「改革派」被「滲透」、有人被官方「收買」等,驚動元老李柱銘、司徒華等調查並發表報告。創黨成員林子健多年後承認事件是其爆出,稱自己被司徒華安插為「臥底」,滲透「改革派」。
2014年「佔中」,本港政治生態已趨激進化,民主黨參與其中,但在佔領區不具領導地位。兩年後的立法會選舉,民主黨換上多名年輕候選人,包括林卓廷、許智峯、鄺俊宇,令到議席升至7席,再成泛民最大黨,其中林卓廷和許智峯更是以激上位,較為溫和的「元老」已不是主流。
到2019年修例風波,民主黨並沒有與暴力示威割席,甚至進一步靠攏激進勢力,經常在示威現場幫助暴力示威者,與警察推撞及衝突。時任黨主席胡志偉更在添美道走到警方防線前,高呼「我要見指揮官」,成為「經典一刻」。
同年區議會選舉,民主黨在社會極端對抗的氣氛之下,取得91席,成為第一大黨,但也因為愈走愈激,返唔到轉頭,為今日的滅亡埋下禍根。
同一時間,民主黨在立法會內持續參與「拉布」癱瘓議會,許智峯更多次在議會激烈抗議,包括在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掟臭彈。2020年尾,許智峯以公務名義訪問丹麥,之後棄保潛逃宣布退出民主黨,如今在澳洲成日叫囂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涉觸犯國安法被通緝。
2020 年立法會選舉押後,大部分反對派議員原欲留任,但在楊岳橋、郭榮鏗等4人被 DQ 後,民主黨議員亦隨之總辭,議席「清零」。
2021年,反對派試圖透過「初選」達到議席過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癱瘓政府以逼使回應政治訴求,民主黨亦積極「參選」。涉案人士其後因涉及《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包括民主黨的胡志偉、黃碧雲、林卓廷、尹兆堅、涂謹申和鄺俊宇,最終前4人被提訴判囚4年5個月至6年9個月。
民主黨還涉及收受秘密捐款。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中,其戶口交易紀錄顯示,2013年7月至2020年7月間,其助手Mark Simon曾從黎共收取1.1866億港元匯款,但他作為員工的年薪只有110至120萬港元,大部分款項並非其薪酬,當中部分被分發予不同的香港民主派政黨及政治人物,合共涉及72次匯款。雖然供詞無直接點名受益人,但其中黎智英同Mark Simon名下嘅「Lais Hotel」公司,就被揭曾經匯款共500萬港元去民主黨總部。
回顧民主黨30年興衰,持續內訌,路線愈走愈激,不與暴力行徑割席,愈踩愈深返唔到轉頭,就令其最終走入自取滅亡的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