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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級督察否認違泊 自辯指警方檢控程序有誤

前高級督察否認違泊 自辯指警方檢控程序有誤

前高級督察否認違泊 自辯指警方檢控程序有誤

2017年10月10日 13:33 最後更新:13:33

退休高級督察被票控在今年年初一砵蘭街違例泊車,他否認控罪,今日在屯門法院出庭自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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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羅希孝(60歲)質疑警方無依例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也不同意警員呈堂證物所畫的草圖中其私家車的位置。在庭上,被告展示警方承認涉案通知書沒有按規定格式填寫的信件,並投訴違法檢控而帶來不合理的審訊。

被告盤問票控羅希孝的警員時指對方檢控「求其」,沒準確票控他阻塞交通,反而檢控他非泊車處停泊罪,又質疑通知書資料不符法律格式,包括用連筆及小楷、而非正楷填寫,非正式和合法的街名;又將記錄其私家車停泊位置的表格上的選項本應刪去卻變成劃圈。作供警員指其書寫的街名正確且清晰可見,並且停泊位置記號也無誤。

違例泊車定額罰款額即日起由320元調高至400元。在尖沙咀,現場所見,有車輛一度違泊上落貨,亦曾經有車輛違例停泊禁區。

「抄牌」。資料圖片

「抄牌」。資料圖片

有泊在政府停車收費錶、即俗稱「咪錶」的私家車司機認為,提高罰款額具阻嚇作用,他不敢違泊,會選擇在政府「咪錶」或商場泊車。他說,元旦日公眾假期,在旺角找不到錶位,但認為自政府「咪錶」加價後,已相對容易找到錶位。

至於19項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額亦調高至480元至1500元不等。這名司機說,會更小心駕駛,以免超速。

警員下車疑似「抄牌」。Simpson Chan Threads圖片

警員下車疑似「抄牌」。Simpson Chan Threads圖片

但亦有私家車司機認為,提高違泊罰款未必具足夠阻嚇力;又指在繁忙時段,尖沙咀等地區較難找到錶位,商場時租泊位費用亦不低,或會有駕駛人士違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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