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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剪布加辣 豪俾朱凱廸用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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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剪布加辣 豪俾朱凱廸用多一次

2017年11月02日 17:24 最後更新:17:33

立法會今日下午繼續討論政府提出支持高鐵一地兩檢的議案。下午3時多,反對派議員朱凱廸發言完畢,主席梁君彥詢問有否其他議員想發言後,隨即請律政司司長總結發言。期間有議員指資訊科技界莫乃光還想發言,爭論之間,朱凱廸隨即引用議事規則88(1)條,動議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想借這個動議拖時間兼點人數。

按議事規則88(1)條,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議員可隨時無經預告而起立動議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議案一經動議,會議須先行處理該議題。 

梁君彥指會優先處理朱凱廸動議,但強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一般立法會會議須公開進行,這項議案與立法會一直公開、透明的做法背道而馳。其後辯論開始,朱凱廸即提出點算法定人數。

唔講唔知,朱凱廸醒起用議事規則88(1)條動議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借此拉布,好可能係建制派提醒咗佢。

因為建制派提出修改大會《議事規則》的戰役快將展開,議事規則委員會下周一連續兩日再開會,商討修改建議。開會前夕,建制派再「加辣」,包括想改第88(1)條,建制派建議加入「要獲主席同意才可提出」的字眼。

呢個修改等如提醒朱凱廸有第88(1)條可以用來拉布,結果朱凱廸就馬上在修改前用埋呢次。不過有建制派話,預咗提醒了反對派佢地會用,但就當修改議事規則前,「豪」俾反對派用多次啦。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上月10日香港對馬來西亞的亞洲盃足球外圍賽時,觀眾噓國歌,累到香港足總。亞洲足協紀律委員會通知足總,觀眾噓國歌的行為違反紀律章程,向香港足總發出嚴厲警告,如再犯將面對更嚴重處分。

足總副主席貝鈞奇話球迷噓國歌的行為不負責任,但他指出今次屬亞洲級賽事,指在球場表達政治訴求是不負責任做法,相信《國歌法》立法後後有警惕作用。香港隊下場國際賽將是本月9日在旺角場和巴林比賽,之後是本月14日於大球場對黎巴嫩進行另一場亞洲盃外圍賽。未知會否再發生噓國歌事件。

另一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要求香港及時進行本地立法,切實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話,近年香港發生了一些不尊重國歌的事件,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和社會價值底線,引起包括香港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極大憤慨,在香港實施《國歌法》,更加有逼切性和現實重要性,草案沒有列明本地立法時限,亦沒有提及要設追溯期。

法律界人士估計,現時土違反香港的國旗及國徽條例,最高罰款5萬港元和監禁3年,本地的國歌法也會有相若的刑罰,以後噓國歌最高可判監3年。估計不會設追溯期。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接受傳媒訪問時話︰「我相信市民對《國歌法》的戒心主要源於法律。譬如大型足球比賽活動,有數千人在,有些人噓國歌,有些人做不尊重國歌行為,如何才是犯法?」

法律界人士話,郭榮鏗所作的只是好外行的批評,刑事罪行要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涉案者犯罪,誰人在球場內噓國歌,做出不尊重國歌行為,控方要指控個別人士,要對每一個人提出證據去證明,當然不會有人噓國歌就拉晒數千人。他這些評論,只會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香港法治社會,沒有做就不擔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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