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字鵬舉,生於河南省湯陰縣。他是宋朝時期,抗擊金人的名將。後來宋高宗以「莫須有」的罪名,賜死了岳飛,含冤而終。
岳飛 (網上圖片)
岳飛小時候非常貧窮,上學的機會也沒有。於是母親用樹枝在沙地上教他寫字,又鼓勵他好好鍛煉身體,希望岳飛長大後可以幹一番事業。岳飛很孝順,勤奮好學,不但讀很多書,還練成了一身好武藝,可以說是文武雙全。
岳母為兒子上精忠報國四字。(網上圖片)
當時,北方的金人經常攻打中原,入侵宋朝的領土,母親希望岳飛可以保家衛國,於是便問岳飛:「現在國難當前,你有甚麼打算啊?」岳飛一臉正氣回答:「我要到前線殺敵,收復國家失去了的土地,一報靖康之恥,精忠報國!」
岳家軍的軍紀很嚴明。(網上圖片)
母親聽完後感到非常安慰,之後更在他背上刺了「精忠報國」四個大字期望岳飛無時無刻銘記著自己曾經說過的這一番話。孝順的岳飛沒有忘記母親的教誨,投軍從戎,並屢立戰功。岳飛統領的軍隊,稱為岳家軍。這支軍隊驍勇善戰、紀律嚴明,打得金人落花流水。金兵每次聽到由岳飛領軍,都聞風喪膽。
岳飛深受人民愛戴。(網上圖片)
可惜,岳飛作為主戰派,和朝中主和派的大臣意見不合,加上宋高宗亦希望和金人議和,於是用十二道金牌,將岳飛由前線召回國,並賜他死罪,含冤而終,直至宋孝宗時,才獲得平反。岳飛保家衛國,無私奉獻的精神,深受百姓愛戴,為後人所景仰。
「分道揚鑣」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魏書》,當中的《河間公齊傳》有言:「子志與御史中尉爭路,俱入見,而陳得失,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名叫喚作元志的人。作為武川鎮將拓跋蘭之子,元志自小就有武將風範。不僅為人強悍,辦事亦十分幹練。因為從小接受良好教育,頗有文才的元志很快就得到北魏孝文帝的賞識。加上,其父拓跋蘭又曾救過皇帝的性命,所以年紀輕輕的他就被委以重任,成為了洛陽縣的縣令。
網上圖片
身為北魏宗室的元志自小豐衣足食,以致他為人處事都帶有一番傲氣。年輕氣盛時,他尤愛爭強好勝。有次他乘車出門,在路上恰巧遇上朝廷御史大人李彪。按禮節來說,官職較低的元志本應讓路予李彪。沒想到元志毫不謙讓,反而大有一番與李彪死守奪路之意。身居高位已久的李彪從沒見過如此狂妄之人,氣得馬上扭頭就走。本來想忍讓一番的李彪一想到元志那趾高气昂的模樣,就咽不下這口氣,馬上進宮求見皇上,以討回公道。元志當然也不認輸,隨他一同進官。
孝文帝聽到兩人同時求見一事,也心感詫異。不過他很快釋然,擺擺手便讓兩人進來。見過孝文帝後,李彪也不拖沓,馬上直奔主題說:「皇上,今天臣與洛陽令狹路相逢。臣作為朝廷上的近臣,哪有給洛陽令讓路一說?」元志聽後也不甘示弱,緊接着說:「中尉,你這話就說得不對。普天之下,誰不編戶?凡是住在洛陽縣的人通通都記在我的戶籍本上。你既然在我的戶籍本上,那就得歸我管!有甚麼道理要我給你讓路呢?」
網上圖片
孝文帝聽着兩人爭執不下,就感到無比頭痛。只是兩人都是他的得力助手,實在是不好評判是非,所以孝文帝也只好硬着頭皮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自然應該分路而行。自今以後,你們倆分開走吧!」從此之後,元志便與李彪折尺量道,每人各佔用一半,各不相干。
網上圖片
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分道揚鑣」,意指各走各的路;現今大多用來比喻因為志趣、目的不同,而分路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