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的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開始實施,一直為人詬病,如回報率低和行政費過高等。早年社會上有意見認為香港應效法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而積金局近日亦表示正研究容許市民提取部分強積金作首次置業用途,有關研究相信亦是向新加坡借鏡。然而,儘管強積金制度有其不足之處,「新加坡模式」難以切合本港實際情況和需要。
目前新加坡實行中央公積金制度,其中僱主供款部分為僱員每月收入的17%,而僱員則為15%,即合共37%,有關供款將分配到三個帳戶:置業及教育等用途的普通帳戶、用於退休的特別帳戶和用作醫療的儲蓄帳戶,帳戶由政府管理及交由主權基金進行投資,並設有最低利息,表面看來「新加坡模式」實在令人趨之若鶩。
相對地,本港僱主及僱員的供款部分合共為僱員每月收入的10%,遠低於新加坡的37%,若提升本港供款率至現時新加坡的水平,相信社會上會有較大爭議,當然若本港維持現時10%的供款率,以強積金戶口平均結餘約18萬元計算,對置業首期無疑是杯水車身。此外,現時新加坡公積金供款中分配到退休帳戶的比率偏低,以35歲或以下供款者為例,上述37%的供款中,只有6%分配到退休帳戶中,比強積金的10%更低。強積金作為本港社會保障制度(如綜援、長者生活津貼等)的另一根重要支柱,若然仿傚新加坡將強積金用作退休保障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置業),無疑是本末倒置,未能協助市民置業之餘,更進一步削弱市民的退休保障。
另一方面,儘管強積金被批評為回報率低,然而根據積金局資料顯示,強積金自推出以來至本年7月底止,扣除收費及開支後,年度化回報率達4.3厘,大幅跑贏同期1.8%的通脹,亦比新加坡公積金普通帳戶每年的2.5%甚至特別帳戶每年的4%最低利息為高,顯示本港的強積金亦非無利可圖。然而部分市民缺乏投資相關基金的知識,對帳戶不懂或不作任何管理和操作,以致回報不如預期。政府宜作更多投資者教育,鼓勵市民積極管理強積金帳戶,賺取應有的回報。
更重要的是,類似本港的私營管理強制性供款制度亦是世界各地的新趨勢。事實上,現時不少歐洲國家所採用的公營退休金計劃,即由在職人士作出供款,然後向長者支付退休金,然而隨著人口老化及人均壽命延長,退休金的款額不斷增加,在職人士的負擔日益加重,其可延續性成疑。相反,採納類似強積金的私營管理強制性供款制度的國家則不斷增加,包括澳洲、丹麥和瑞典在內的國家亦有採用類近制度,可見強積金制度並非香港獨有及新鮮事物,有關制度比以往大多數國家所採用的公營退休金計劃在可負擔和可持續性方面似乎更優勝。
無可否認,強積金在多方面有待改善,包括強積金的收費和開支比率偏高、以及強積金的「對沖」安排削弱了所提供的退休保障等,然而「新加坡模式」在供款比率高、退休帳戶分配率偏低以及投資回報持平的情況下,實非解決香港退休保障問題的良方。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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