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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淹浸三停車場仍停用 林倫偉促政府交代

風災淹浸三停車場仍停用  林倫偉促政府交代

風災淹浸三停車場仍停用 林倫偉促政府交代

2017年12月13日 12:07 最後更新:12:10

立法會議員林倫偉指,風災至今三個多月,麗都停車場、 青怡大廈停車場及快達樓停車場仍未重開,要求政府有關當局交代。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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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倫偉指出,“天鴿”風災期間,多個地下公共停車場受浸,交通事務局轄下的麗都停車場、青怡大廈停車場、栢樂停車場及快達樓停車場因受到不同程度淹浸而停用。當局十月初曾表示,會加快處理相關行政程序,進行設備採購或修復工程,讓停車場盡早重新開放給公眾使用。但風災至今已經三個多月,除栢樂停車場已於上月24日重新對外開放,其他三個停車場至今仍未重新開放。

林倫偉要求當局交代,麗都停車場、青怡大廈停車場受浸程度相對較輕,電力亦已恢復,為何至今仍未重開;快達樓停車場修復情況如何及何時重開等。

另外,林倫偉指某些公共停車場部分車位長期只供政府公務車使用,但上班時間車輛出勤後,車位就閒置七、八個小時,緊絀的車位資源沒有被合理使用,亦令苦等公共停車場泊位的市民大為不滿。他認為當局宜檢視現有各政府部門公務車佔用車位情況,減少不必要的佔用,以騰出更多車位給公眾使用。

消委會去年收到120宗有關停車場服務的投訴,今年1月亦有7宗。有投訴人表示,有停車場標明私家車「24 小時任泊」收費為145元,但停泊約22小時,發現泊車收費高達1210元,遠高於宣傳的價錢。

消委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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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收到的其中一宗投訴,停車場外的大型橫額廣告大字標明私家車「24 小時任泊」收費為145元,投訴人當晚約9時將私家車停泊於停車場,翌日晚上約7時離場,實際停泊時間約 22小時。出閘拍卡付費時,發現泊車收費高達1210元。職員表示「24 小時任泊」優惠規定車輛必須停泊於停車場的「內場」位置,由於投訴人使用的車位並非位於「內場」,因此收費需按每小時55元時租計算。投訴人再檢視橫額廣告,發現沒有標明這規定,僅以小字體標示優惠「受條款及細則限制」。消委會認為,由於駕駛人士難以在停車場閘口停車,再閱讀冗長且字體細小的條款細則,建議停車場再次考慮投訴人的個案。停車場最終願意作酌情安排,退回差額1065元,個案得以解決。

消委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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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宗個案有商場設有免費泊車優惠,只需在商場以「電子貨幣」消費滿500元,即可憑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於客戶服務中心登記兩小時免費泊車優惠。投訴人在商場的食肆晚飯後,以已登記於電子錢包內的信用卡支付,但到客戶服務中心辦理泊車優惠時,卻被告知由於是透過電子錢包支付,而該電子錢包不屬優惠認可的「電子貨幣」定義,所以不能享有免費泊車優惠。投訴人檢視優惠條款,當中列出的「電子貨幣」例子包括信用卡,而且沒有列明他使用的電子錢包不屬「電子貨幣」。在消委會調停下,商場送出一張兩小時免費泊車優惠劵供下次泊車時使用,以答謝投訴人就泊車優惠條款提供意見,個案得以解決。

消委會投訴統計數字

消委會投訴統計數字

消委會建議商戶在提供泊車優惠時,在泊車優惠的橫額、海報等宣傳品上,除了標榜優惠收費,應列明相應的條款及細則;制定條款時應務求精簡易明,及放大字體方便駕駛人士閱讀;駕車人士可留意停車場或設立不同時段的泊車收費及優惠細節;預先參考停車場或商場網頁,或到現場時留意張貼的告示,細閱泊車優惠詳情及條款細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