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新一期《紫荊雜誌》中撰文,支持特首和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建立健全機制,堅決遏止港獨行為。他提出要做好新時代香港工作,要對照十九大報告,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
他提到,中聯辦幹部要堅持「打鐵必須自身硬」,做到「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和「作風過硬」,着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樹立清廉務實親民形象。
王志民在文章中並無提到甚麼是遏止港獨行為的「健全機制」,但相信中央有後著,會全面考慮方方面面的機制,以阻止港獨對香港產生的各種影響。
政壇高人話,中央在2014年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中提到,中央擁有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的報告中,亦再次提到全面管治權,其實全面管治權的很多權力基本上一早已經存在,只是中央過去備而不用,如今見到港獨勢頭冒起,中央這些權力是可以使用的,以加強對付港獨。
他提到,其中一個權力就是法律審律查權,在《基本法》第17條中,列明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若人大常委會認為有關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可將其發回香港特區,而有關法律將立即失效。過去中央從沒有將香港法例發回重議,但如果要健全機制去防止港獨,其中法律審查權就必不可免,故中央未來若覺得有任何香港法律可能跟港獨相關,理論上可以將法律發還,叫香港重新審議。
高人講到,箇中牽涉的是一個互動關係,即若香港港獨的行事愈是乖張,中央反制的力度就必然愈會更加大。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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