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補選兩個焦點人物,政府DQ周庭, 放生姚松炎,如何決策自是關注焦點。有網媒話特首林鄭上周末從瑞士回來,一錘定音放生姚松炎,話無DQ姚社會氣氛會好好多咁話。
不過林鄭昨日出席立法會首次行政長官質詢時間,話周庭被裁定提名無效是選舉主任決定,自己當時正外訪沒有參與。
到底林鄭是所有審核參選資格的決定都無參與,還是無參與DQ周庭有參與放生姚松炎,又是一個羅生門故事。無論如何,林鄭肯定有參與的是臨時決定撥5億元舒緩護士人手緊張。
建制派中人慨嘆,護士人手少即送上5億,特首親自處理。但涉及選舉制度,屬於香港憲制性重大事項,特首卻交由選舉主任處理。選舉事務,特別是要判斷哪些人符合資格,不止是法律問題,明顯是重大政治問題,為何政治問責高官的特首、司長、局長都似不過問,要由公務員承擔壓力?
該建制中人話,內地現在現求從政者要有「主心骨」,對重大政治問題要有明確態度,要堅持原則,要迎難而上。恐怕香港的政治問責官員,對這個關鍵問題,有多認識的必要。
小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