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井久二1954年8月—11月筆供,他1897年出生,日本鳥取縣人,1936年後,先後任偽滿洲國錦州地方法院審判官、司法矯正總局局長等職。
重要罪行有:
1938年—1944年止,“於監獄裡所死亡的已決犯及未決犯總數如下:1938年約有6000名,1939年約有8000名,1940年約有11000名,1941年約有14000名,1942年約有16000名,1943年約有18000名,1944年20000名,每年出入(關押和釋放)監獄的犯人總數是20萬人,(估計)死亡率達為上述總數的30‰到100‰。”
1939年5月,“為了設立慰安士兵的妓院,而以3萬元建築一所房子(約200平方公尺),把這房子借予出去,援助了日本帝國主義軍隊” 。
1941年7月17日—1945年8月15日,“奉天第一監獄應偽滿洲國奉天醫科大學的要求,以提供給解剖學上的研究資料為名義,把在監獄內死亡而沒有人取的數百名收容者的屍體送交該大學,供其解剖 ”。
歷史的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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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齊藤美夫的筆供,在日本侵華期間,他曾經任日本派遣憲兵隊隊長、偽滿洲國的陸軍少將,他所犯下的重要的罪行,根據筆供首先就是大肆屠殺中國人,他在筆供當中就寫到:
1937年11月初,下令將“新京北、南分隊及首都員警廳應處以嚴重處分的中國人約30名”,“押赴新京東北約20公里之刑場”。這些人在途中就已經被全部擊斃了。
1941年6月—1942年6月,“先後3次命令廣東憲兵隊將逮捕的中國人以嚴重處分進行集體屠殺(槍決)”,這些人大約有120名。
另外,根據齊藤美夫的筆供,也證實了在日軍侵華期間曾經將大批的俘虜送去做活體實驗。在他的筆供當中就寫到:
1939年8月8日,命令部下“在山海關接交河北押解部隊自河北押解來的中國人90名押解到孫吳。將其中30名留在哈爾濱交石井部隊人員,所餘送孫吳石井部隊。”
1956年6月17日,他在訂正、補充的筆供當中稱:
事後報告知道了被送人員30名是在哈爾濱下車供給石井部隊作細菌化學活體實驗,60名是在孫吳下車供給習志野學校(瓦斯部隊)與石井部隊協同進行的毒瓦斯彈效能實驗特別演習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