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在6輛消防車上,推出為期半年的「行車影像記錄器」試行計劃。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梁偉雄表示,紀錄下來的影像會用作交通事故的佐證和駕駛訓練的教材。
消防處由明天起,進行為期半年的「行車影像記錄器」試行計劃,首階段在6輛消防車上安裝行車記錄儀,每輛車共有5個鏡頭,記錄車廂外的路面情況,儀器只提供錄像,不會錄音。為方便道路使用者分辨,車上會貼上「記錄器標貼」。
如果涉及交通事故,消防處會將錄像,用作調查和分析,然後會銷毀,如果適合作改進駕駛訓練,就會保留錄像。消防處會在半年後評估成效。
對於有救護員工會反對安裝行車影像紀錄器,梁偉雄承認因個別工會有疑慮,首階段只安排消防車安裝。影像會由開引擎起自動錄影,最長錄5個小時。
梁偉雄說,涉及消防處車輛的交通意外增加,由2008年的248宗增至2013年的宗395。若警察根據法例要求他們交出錄影紀錄,消防處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