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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回收場火警 3人身體多處二級燒傷 消防:疑不安全處理小型噴霧氣瓶及有過量風煤樽

社會事

大埔回收場火警 3人身體多處二級燒傷 消防:疑不安全處理小型噴霧氣瓶及有過量風煤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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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回收場火警 3人身體多處二級燒傷 消防:疑不安全處理小型噴霧氣瓶及有過量風煤樽

2026年03月26日 17:38 最後更新:17:50

就大埔鳳園路及汀角路交界一個回收工場發生火警,一度傳出爆炸聲,消防救出4名傷者;消防處下午(3月26日)交代詳情,指現場面積約10米乘20米,內有一個約8米乘3米雙層鐵皮構築物,起火為一個廢鐵壓縮裝置,初步相信有人不安全處理小型噴霧氣瓶及懷疑有過量的風煤樽。

火警中,人員共救出4名傷者,其中3名男子身體多處二級燒傷;另有一名消防員頭暈送院、一名女子則受驚,拒絕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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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中)交代火警詳情。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中)交代火警詳情。

消防及救護交代大埔回收場火警情況。

消防及救護交代大埔回收場火警情況。

大埔救護站主管楊培凱(中)稱,在此次事故中,共發現4名傷者。

大埔救護站主管楊培凱(中)稱,在此次事故中,共發現4名傷者。

大埔回收場火警致4人受傷。網上圖片

大埔回收場火警致4人受傷。網上圖片

大埔回收場火警。消防FB

大埔回收場火警。消防FB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中)交代火警詳情。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中)交代火警詳情。

警方表示,因應火警,目前在汀角路近大發街往大美督方向及鳳園路一帶實施交通管制。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表示,消防處在接報後4分鐘到達現場。現場是一個10米乘20米的地方,場內包括一個大約8米乘3米的單層鐵皮構築物。起火位置在火場內的一個廢鐵壓縮裝置。

消防處調派了25輛消防車、29輛救護車,出動了176名消防及救護人員。動用了兩條消防喉、兩隊煙帽隊進行撲救;亦動用了一條消防喉在火場外圍,以防止火勢蔓延。同時,出動了滅火機器人及無人機協助進行滅火與救援任務。

消防及救護交代大埔回收場火警情況。

消防及救護交代大埔回收場火警情況。

張樂恒續指,火警今午(3月26日)大約12時37分被大致救熄。目前消防員仍在現場進行火場降溫工作,以防止死灰復燃。在起火原因方面,經消防與目擊者了解後,初步懷疑有人不小心且不安全地處理回收的小型噴霧氣瓶,相關情況已經通知相關部門作出跟進;此外,亦在現場發現懷疑過量的風煤樽。消防處目前正在調查中,如果發現有過量儲存的情況,將會採取執法行動。

大埔救護站主管楊培凱(中)稱,在此次事故中,共發現4名傷者。

大埔救護站主管楊培凱(中)稱,在此次事故中,共發現4名傷者。

大埔救護站主管楊培凱稱,救護人員到場後,利用大量傷者事故檢傷分流系統為傷者即時進行分流。在此次事故中,共發現4名傷者,其中,有3名男性傷者傷勢嚴重,主要傷勢為身體多處二級燒傷。經救護人員在現場檢查及初步治理後,在清醒狀態下全部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

另有一名受輕傷的女性傷者,在目擊事故後受驚,經現場檢查及治理後,她拒絕送院並自行離開。此外,一名消防人員在參與救援行動期間感到不適,主要症狀為頭暈,經救護人員治理後送往大埔那打素醫院,目前情況穩定。

大埔回收場火警致4人受傷。網上圖片

大埔回收場火警致4人受傷。網上圖片

大埔分區行動及支援小隊高級督察姚祖兒表示,警方於今天約11時接獲多名市民報案,指在大埔汀角路與鳳園路交界的一個廢鐵回收場發生火警並冒出濃煙。警方迅速到場處理,共派出60名警務人員,包括新界北衝鋒隊及大埔警區人員到場處理。因應救援行動,警方目前在汀角路近大發街往大美督方向及鳳園路一帶實施交通管制。

大埔回收場火警。消防FB

大埔回收場火警。消防FB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發現兩個部門在巡查、發出指示及跟進方面存在多項可改善之處;包括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近四分一(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獲巡查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於2020年6月生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港共有1212幢目標工廈。消防處與屋宇署參照每年巡查60幢目標大廈的進度,訂立了執行時間表,並優先處理第一階段未安裝花灑系統的工廈;然而,審計報告指出,截至同一日期,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消防安全指示嚴重延誤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但署方分析已巡查的273幢目標工廈後發現,有27%(即73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才發出指示,更有1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仍未發出任何指示。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公用部份消防改善工程未展開

在跟進改善工程方面,審計署指出,針對涉及公用部分和個別單位內部消防安全規定所發出的指示,其符合消防安全令的遵從比率分別為0%和86%。這反映條例生效超過5年,大多數目標工廈涉及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仍未展開。審計署提醒消防處,雖然已提供協助,但仍需密切留意工程進度。

屋宇署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

針對屋宇署的跟進行動,審計署亦發現,根據防火規格組手冊,當擁有人通知屋宇署竣工或提交測試報告後,個案主任應在28日內安排合規巡查,並在巡查後不遲於兩個月提交報告。然而,竣工日期並未記錄在樓宇狀況資訊系統中,導致審計署無法確定28日的合規巡查期限是否獲得遵從。審計署認為,部門需要加強收集和管理統計資料,並繼續致力將逾期未獲遵從的消防安全指示轉介,以採取檢控行動。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發展局局長、消防處處長和屋宇署署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提出的各項建議。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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