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審計報告:消防處與屋宇署尚未巡查2成4目標工廈 消防安全指示嚴重延誤

社會事

審計報告:消防處與屋宇署尚未巡查2成4目標工廈 消防安全指示嚴重延誤
社會事

社會事

審計報告:消防處與屋宇署尚未巡查2成4目標工廈 消防安全指示嚴重延誤

2026年04月29日 14:07 最後更新:15:20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發現兩個部門在巡查、發出指示及跟進方面存在多項可改善之處;包括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近四分一(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獲巡查

更多相片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於2020年6月生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港共有1212幢目標工廈。消防處與屋宇署參照每年巡查60幢目標大廈的進度,訂立了執行時間表,並優先處理第一階段未安裝花灑系統的工廈;然而,審計報告指出,截至同一日期,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消防安全指示嚴重延誤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但署方分析已巡查的273幢目標工廈後發現,有27%(即73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才發出指示,更有1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仍未發出任何指示。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公用部份消防改善工程未展開

在跟進改善工程方面,審計署指出,針對涉及公用部分和個別單位內部消防安全規定所發出的指示,其符合消防安全令的遵從比率分別為0%和86%。這反映條例生效超過5年,大多數目標工廈涉及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仍未展開。審計署提醒消防處,雖然已提供協助,但仍需密切留意工程進度。

屋宇署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

針對屋宇署的跟進行動,審計署亦發現,根據防火規格組手冊,當擁有人通知屋宇署竣工或提交測試報告後,個案主任應在28日內安排合規巡查,並在巡查後不遲於兩個月提交報告。然而,竣工日期並未記錄在樓宇狀況資訊系統中,導致審計署無法確定28日的合規巡查期限是否獲得遵從。審計署認為,部門需要加強收集和管理統計資料,並繼續致力將逾期未獲遵從的消防安全指示轉介,以採取檢控行動。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發展局局長、消防處處長和屋宇署署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提出的各項建議。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

根據《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為消防裝置或設備完成檢查、保養或修理工作後,須於14日內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證書)。過往,消防處以人手將FS251證書的資料輸入內部「綜合發牌、消防安全及檢控系統」

(「LIFIPS」),藉此監察及跟進FS251證書的相關情況。消防處於2024年將LIFIPS系統升級,並優化及整合「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網上遞交系統」,讓資料可直接傳送至新系統,以提升個案處理效率。新系統於2026年中正式啟用,消防處已於7月1日起全面落實FS251證書電子化,不再接納以其他形式提交證書。所有承辦商必須經由優化後的系統以電子方式擬備、簽署及提交FS251證書,以取代紙本證書。消防處可透過系統實時掌握消防裝置的檢查、損壞及維修狀況,提升後續跟進及應變效率。自新措施推行以來,業界積極響應,反應正面。截至8月16日,消防處收到約70,000份以電子形式提交的FS251證書。

現時,消防處每年收到超過30萬份FS251證書,涵蓋全港約60,000幢設有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樓宇,以及各類持牌處所因應申領牌照條件而提供的消防裝置及設備。過往處理紙本證書依賴人手輸入,資料更新需時。新機制下,承辦商會於系統內直接擬備證書內容,輸入樓宇地址、消防裝置類別、檢查結果、損壞事項、修復狀態等資料,並使用「智方便」或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完成電子簽署。系統隨即實時將資料傳送至消防處,確保資料及時入檔。成功提交後,系統會自動生成附有防偽二維碼的正式電子證書。

加強監察 核對承辦商遞交證書紀錄

新系統可記錄每份證書的提交時間,識別逾期、欠交或資料不完整的個案,並定期核對承辦商的遞交紀錄。對於未有按時提交的個案,消防處會發出催辦通知及按情況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或在有需要時轉介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紀律委員會處理。此機制有效強化消防處對承辦商的監察,確保證書按法定時限入檔,減少延誤。

加快處理主要消防裝置重大損壞個案

當承辦商提交的FS251證書顯示花灑系統泵或消防栓/喉轆系統的消防入水口等主要消防裝置出現重大損壞,或損壞項目未有適時修復,系統可協助消防處更快識別相關個案,以作適時跟進。換言之,新系統可以為消防處建立全港樓宇消防裝置的損壞及修復紀錄。

消防處收到相關資料後,會安排人員到涉事樓宇進行針對性巡查,期間會檢查火警警報系統、消防水缸、泵組及電源狀態,核實在個別消防裝置出現重大損壞期間,其他關鍵消防裝置是否仍能正常運作,以期這些裝置在火警時仍可支援滅火救援或發出警報等功能,保障市民安全。

此外,消防處會就FS251證書所載的重大損壞事項作出跟進,並要求相關責任人在指定限期內完成所需的修復工作。系統亦會把樓宇消防裝置損壞的資料同步傳送至消防通訊中心,如樓宇在主要消防裝置出現重大損壞期間發生火警,消防處便會增派一輛泵車以應對可能出現的額外風險,加強對樓宇消防安全風險的管控。未來,消防處將會引入人工智能技術,以進一步加強個案的識別及處理效率。

大幅增加抽查承辦商的「年檢核對表」

承辦商除須按時發出FS251證書外,亦須填妥及妥善保存相關「年檢核對表」。消防處以往會以不同方式抽樣評核承辦商的表現及工作準繩度,包括文件核查、現場功能性測試,以及向承辦商索取「年檢核對表」。

為確保承辦商的專業及工作水平,消防處2026年8月起大幅增加抽查承辦商的「年檢核對表」,由過往每年抽查約40間承辦商增至涵蓋約百分之50於年內承辦消防工程的承辦商,為過往約三倍,而「年檢核對表」的核查量亦會由每年約300份增至超過3,000份。如核查時發現承辦商有任何違規行為,消防處會嚴肅跟進調查,並按實際情況採取適當執法或紀律行動。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