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7月20日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被駁回,但獲減刑至12個月。煲呔曾已就上訴庭的決定提出終極上訴,但無見有申請保釋。
代表曾蔭權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在7日20日上訴案判決當天聽取裁決後,即時代表煲呔曾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當時反建議,曾蔭權一方先細閱判辭,並指上訴庭法官當天有其他案件處理,未必能在即日內處理申請。麥機智表示,上訴庭一致拒絕就定罪上訴批出許可,曾蔭權一方不適宜在未細閱判辭前,單單為了不想入獄,便提出保釋申請。結果煲呔曾就還押了。
上訴庭下達裁決後,煲呔曾即時被收押,惟兩小時後他即告不適,送到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過了一段時間後才轉到赤柱監獄服刑。由於煲呔曾當年在被定罪後,已服刑約62天,才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預料他服刑至明年一月便能刑滿出獄。
現在煲呔曾申請上訴,估計終審庭要10月至11月才會處理他的上訴申請許可,若然批准他終極上訴,若申請保釋有機會獲批,因為上訴庭排得期審也是明年,若上訴成功他又服刑期滿,對他不太公平,所以可能會批保釋。
問題是煲呔曾應否申請保釋,因為坐多兩三個月就刑滿,若保釋外出等終院審,若終審上訴失敗又要再入去坐,出出入入又要驗身十分麻煩,所以聽聞煲呔曾或不申請保釋,一直坐到尾。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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