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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局:廉署指控馮永業收51萬買物業 原來是用馮程淑儀名義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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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局:廉署指控馮永業收51萬買物業 原來是用馮程淑儀名義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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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局:廉署指控馮永業收51萬買物業 原來是用馮程淑儀名義買入

2018年09月01日 11:35 最後更新:11:54

前高官馮永業和賭王姨仔陳婉玉的換樓醜聞,終於引發廉署起訴馮永業及陳婉玉兩人,控告他們就涉嫌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較捲入換樓醜聞的馮永業太太馮程淑儀,卻未列為被告,料廉署確認程淑儀不涉案。

整件事的緣起是程淑儀用羅便臣道一個物業,換取陳婉玉跑馬地兩個相連單位,被指交換價格低於市價,但廉署起訴的罪名沒有指控換樓交易低於市價。廉署在調查中找到其他指控去提出訴訟。

細心查看馮永業的控罪,指他收受陳婉玉的51萬買樓,懷疑有關單位是用馮程淑儀的名義購買。

廉署其中一項控罪指馮永業涉嫌於履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公職有關的事務上,在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包括於2004年9月28日接受陳婉玉一筆51萬港元的款項,作為他購買香港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訂金,並向政府隱瞞或沒有向政府申報曾收取此筆款項。

馮永業和馮程淑儀。(網上圖片)

馮永業和馮程淑儀。(網上圖片)

翻查馮永業夫婦擁有物業的田土廳資料,發現馮程淑儀於2004年9月28日,買入羅便臣道雍景臺一座16樓一單位,支付51萬臨時訂金,該物業的正式買賣合約於2004年10月12日簽署,樓價1020萬元,51萬就是5%細訂,物易交易時間和廉署指控馮永業收受陳琬玉51萬的時間和金額吻合。
值得注意是涉案羅便臣道單位買家只是馮程淑儀一人,並沒有馮永業的名字。而廉署指控馮永業收取51萬「作為他購買香港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訂金」。

法律界人士指出,廉署應指控馮永業在羅便臣道單位雖然並非登記業主,但實際上擁有衡平法權益(Equitable interest) ,是衡平法擁有者((Equitable owner),用通俗語言,即是有實益權益,或者是用太太名義買樓。若不能證明此點,此控罪的證據鏈條斷裂,控罪就難成立。

而涉案的羅便臣道單位,正是後來馮程淑儀在2013年加上650萬元補價,再與陳婉玉旗下公司交換兩個跑馬地單位的物業,是連串風波的起源。由此推斷,馮永業炒買大量物業,部份起始資金疑似源自陳琬玉。

據說馮永業兩夫婦買物業慣用單人名義,甚少聯名,懷疑和稅務考慮有關,估計兩人持有物業合共市值過億元。單計馮程淑儀已有7個物業,包括涉及換樓醜聞的跑馬地成和坊兩個相連單位,至今仍未出售。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南華早報》 搬到時代廣場的靚靚辦公室之後,搞出好多新猶,其中一個是把以前在會議室召開的編採會議,搬到公開的地方舉行,在一圈圓形辦公桌開會,人人路過都可以聽到。

呢個咁開放的安排,理念好好,執行起來,就容易惹起爭議。昨日(30日)早上《南早》舉行的編採會議,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人員參觀時路過旁聽,傳了出去被人大肆報導,仲講到「引起編輯部不滿」咁話。

南早在時代廣場的新辦公室。

南早在時代廣場的新辦公室。

Ariel找《南早》中人了解事發經過,事緣外交部公署有新聞及公關關係部負責人將調職離開香港。由於南早搬入新辦公室後經常邀請各方人士去參觀,所以他們就向《南早》總編輯譚衛兒提出,想去參觀南早辦公室及道別。

雙方約了早上10時會面,《南早》早上的編採會議,由早上9時至10時舉行,但剛好這天的會議開長了,外交公署的人員到了,會議尚未結束,他們就站在會議桌旁邊等候,也旁聽了尾段的會議,當時正講到體育等題材,無關政治新聞。會議結束後,總編譚衛兒就帶他們去參觀。

中間橢圓形的辦公桌,就是他們開編採會議的公開地點。

中間橢圓形的辦公桌,就是他們開編採會議的公開地點。

其實,南早過去接待了各國不同的外交官來參觀,各色人種都有,甚至有大國的外交部長過港的時候,也到南早參觀。個別參觀者碰上他們開編採會議的時候,也會站在旁邊旁聽一下,過去都沒有人覺得有問題。

政壇八卦友話,一說到中國官員,就會俾人大做文章,南早這樣開放式召開編採會議,易招物議,少做少錯,搬回會議室開會,就減少爭議,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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