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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Botox不治女死因仍未確定 有待毒理化驗

打Botox不治女死因仍未確定 有待毒理化驗

打Botox不治女死因仍未確定 有待毒理化驗

2018年11月15日 16:30 最後更新:17:52

醫生李宏邦昨凌晨獲准保釋

一名52歲女子於整形外科名醫李宏邦位於尖沙嘴的診所,接受肉毒桿菌注射(Botox)後死亡。警方表示,法醫經初步驗屍後,仍未能確定女死者死因,有待毒理化驗作進一步確定。

李宏邦(紅衫者)昨凌晨獲准保釋,並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資料圖片

李宏邦(紅衫者)昨凌晨獲准保釋,並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資料圖片

事發在周日(11日)下午,任職銀行高層的52歲女死者張淑玲(洋名Zoe)到整形外科名醫李宏邦位於尖沙嘴堪富利士道的診所,由李宏邦為其面部注射7支肉毒桿菌針美容。張其後突呼吸困難,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搶救,延至翌日(12日)上午不治,成為本港首宗注射肉毒桿菌死亡個案。

法醫經初步驗屍後,仍未能確定女死者死因,有待毒理化驗作進一步確定。資料圖片

法醫經初步驗屍後,仍未能確定女死者死因,有待毒理化驗作進一步確定。資料圖片

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違反《危險藥物條例》及誤導警務人員罪拘捕李宏邦。案件已轉交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李宏邦昨(14日)凌晨獲准保釋,並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早前以涉嫌違反《危險藥物條例》及誤導警務人員罪拘捕李宏邦(紅衫者)。資料圖片

警方早前以涉嫌違反《危險藥物條例》及誤導警務人員罪拘捕李宏邦(紅衫者)。資料圖片

2018年11月發生本港首宗肉毒桿菌針(Botox)命案,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張淑玲懷疑在注射肉毒桿菌針後昏迷不治,九旬主診名醫李宏邦被控一項誤殺罪。辯方爭議93歲被告李宏邦患失智症及嚴重認知障礙症,無精神行為能力,難指示律師辯護,故不適合答辯。4男3女陪審團星期一(9月15日)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適宜答辯。控方將就事實裁決舉證,陪審團會再決定被告有否做過控罪指稱的行為。

九旬主診名醫李宏邦被控一項誤殺罪。(圖片來源:星島)

九旬主診名醫李宏邦被控一項誤殺罪。(圖片來源:星島)

辯方早前呈交2名精神科醫生鍾維壽和黃重光的報告,鍾醫生認為,被告患有認知障礙症;而黃醫生則認為,被告患有重度神經認知症(major neurocognitive disorder)。兩名醫生均認為被告難以有效地指示律師代表或與律師溝通以建立辯護,被告「不太可能適合答辯」(unlikely fit to plea)或「不適合答辯」(unfit to plea)。

報告亦提到,李宏邦於2022年跌倒,以致頭部受傷,暫失去知覺,腦掃描顯示他功能下降,思維速度減慢。他很快便忘記自己說過的話或內容,他現時容易失禁、自理能力低,跌倒後性情大變,他以往性情溫和,從不使用粗言穢語,但跌倒後變得鬱鬱寡歡及性情暴躁,情緒激動時會大聲「爆粗」,其認知障礙狀況持續惡化,相信他無法有效參與審訊。

4男3女陪審團星期一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適宜答辯。

4男3女陪審團星期一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適宜答辯。

93歲被告李宏邦被控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Zoe),即:(i)身為正式註冊醫生負責治療張淑玲,對張淑玲負有謹慎責任;(ii)違反該謹慎責任,沒有為張淑玲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即:(a)儘管張淑玲最近曾攝取促眠藥物及禁食狀態不確定,仍繼續向她進行鎮靜療程;(b)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監察張淑玲的氧飽和度;(c)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向出現呼吸困難的張淑玲提供氧氣;(d) 沒有向張淑玲提供鎮靜劑的拮抗劑;及(e)當其他醫療專業人士詢問時,隱瞞醫藥治療及藥物資料;(iii)其上述的違反責任構成其本身的嚴重疏忽;及(iv)其上述的疏忽是張淑玲死亡的主要原因。

案件編號:HCCC1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