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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巴長沙灣鏟行人路釀3死 司機認兩罪下月判刑

城巴長沙灣鏟行人路釀3死 司機認兩罪下月判刑

城巴長沙灣鏟行人路釀3死 司機認兩罪下月判刑

2018年11月19日 12:40 最後更新:12:44

被告還押至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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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E21A路線城巴於在去年9月22日,駛至‪深水埗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時,先撞到前方的士車尾,再鏟上行人路上一群正等候過馬路的途人,巴士上層被簷篷劏開,製成3死30傷。城巴車長今於區院承認兩項控罪,押後至下月10日等候背景報告後再作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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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喺二線行,跟住佢(的士)後面,轉燈時佢停車,我扭唔切軚,抄咗埋去(行人路)。」控方在庭上讀出被告案發後所作的口供。44歲車長方烱華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情指他於2017年9月22日,在‪九龍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危險駕駛車牌TF5883的巴士,引致3人死亡,7人身體受嚴重傷害,23人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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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今引用專家報告指,當日如果被告是以中度的方式,而非以輕輕的方式剎車,巴士將能夠在到達白線前停車,專家亦強調,被告當時用不適當的車速駕駛,加上沒有足夠的專注,故其駕駛態度是危險的。法官姚勳智補充,當時巴士前方有一輛的士,故報告中提到能夠在白線前停下,是否指能夠避免意外,將會是量刑的因素,控辯雙方將會在判刑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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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亦於庭上提到,被告沒有刑事案底,但過往有3次不小心駕駛繼而被罰款的紀錄。 辯方亦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認罪,能夠以扣減四分一刑期為起點。

一名27歲城巴男司機,涉嫌盜竊車資被城巴即時解僱,警方以盜竊罪將他拘捕。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城巴表示,在星期二一次主動巡查行動中,發現一名車長涉嫌不當處理車資,經調查後對涉事司機採取即時解僱紀律行動,並將案件交警方跟進。

城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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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涉事的27歲男司機,12月23日駕駛巴士期間,涉嫌收起兩名乘客合計110元的車資,並無放入錢箱。當日下午接獲城巴報案,其後以盜竊罪拘捕涉事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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