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日搞「國家憲法日」座談會,請來基本法會主任沈春耀來演講。沈主任講到一個國家不能沒有憲法,憲法是《香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效力來源。憲法是上位法,是「母法」,基本法來源於憲法;基本法是下位法,是「子法」。
有與會者話,除了沈主任外,本地資深大狀莫樹聯的演講也很到位。
莫樹聯大狀是基本法委員會成員,他以當年教英文的一個經驗,講人們有先入為主的錯覺。佢話叫學生,試讀,grow 加 er,是grower,然後 fast 加 er是faster,slow 加er是slower,最後問然後 flow 加 er? 讀到這個字,你會錯讀為 flow - er ,不懂得讀flower(花)。
莫大狀想講的是,很多人有先入為主後的偏頗看法,主觀上覺得憲法和基本法必有矛盾,他反問「憲法與基本法相衝突嗎?」他說,憲法列明內地行社會主義,基本法列明香港行資本主義,這樣如何處理? 其實憲法已列明是可以有例外,所以,香港的資本主義正正是建基於列明行社會主義的憲法內的操作。
他再進一步說,基本法沒提的,憲法是有其適用性,就如全國人大是什麼組織,基本法無寫,但大家都知道及會援引人大的決定,就是憲法列明了人大的地位與法定權力,不用基本法再說明。
莫大狀以教英文為例子,講述人們的偏見,你記不起其他推論,都會記得他這個例子。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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