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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不易告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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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不易告

2014年10月08日 19:30 最後更新:19:33

佔中曠日持久,受道路封閉的累積影響日大,我自己到不同的佔中區,發現路旁零零星星都有些市民表達反對佔中的意見,主要指佔中影響交通,影響民生。

昨日學民思潮成員也到中西區、灣仔、油麻地等地,派發單張,解釋為何明知佔中影響市民生活,仍要進行佔領,話落區道歉,甘願捱罵。

現在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好多做生意的人叫苦連天,也不是學生仔道歉一兩句化解得到。好像被指非禮女示威者的喜記少東,就是含一包眼淚去反佔中,他們在銅鑼灣開橋底辣蟹店,預了十一國慶有大批大陸遊客抵港,照正常情況入了一百萬海鮮,打算做黃金周生意。怎知佔中殺到,銅鑼灣封路,遊客大量減少,入了海鮮賣不出死掉,大量資金泡湯,所以才會這樣氣憤去反佔中。

有人問起這些受影響商戶,可否告佔中三子、學聯、學民思潮搞佔中令他們產生大量損失。撇開政治不講,抽空睇法律原則,不說具體個案,這種官司不易告得入。以受損商戶要告發起示威的人士為例,由於原訴商戶和示威發起人並無合約關係,不能以較易打得入的合約法理由入禀,唯有以民事侵權法(Tort)提起訴訟,主要以疏忽(Negligence)興訟。

法律上要証明與訟人有疏忽,先要證明與訟人對原告人負有照顧的責任(Duty of Care),然後證明與訟人違反了這個照顧責任,才會勝訴。最典型的例子是駕車司機對途人負有照顧責任,司機疏忽撞傷途人,就違反了照顧責任。

不過示威引發的民事侵權的個案,最難的不是要證明有照顧責任(雖然這部份亦不易證明),最難的是法庭很少受理疏忽引致經濟損失的賠償,通常只是對人身傷害作出賠償,所以就生意損失索償的官司不易告。相反若有人因為佔中運動而死傷,就較易索償。

話得說回來,雖然針對佔中組織者的民事侵權官司不易告,但組織者亦要知所進退,說到底其他市民有合法使用道路的權利,如今被非法剝奪,弄不好因為佔中阻礙出現人命事件(例如金鐘有大火災消防車被拖慢救火救人),那麼佔中者不止有機會被大力索償,也負不起對公眾的道德責任。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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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耗的世界

 

立法會原定本星期三復會,最後決定延至下周三,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話,由於一復會就有議題辯論政府處理佔中示威的手法,因支持同反對佔中的議員都各有支持者,難以估計當中的情緒發展,故暫時將會議延後一星期,但認為下周三必定會復會。

雖然現在立法會暫未開鑼,相信下周三復會後必會連場大戰,看不到休止符。現在除了街頭佔中運動未平息外,未來立法會之內贊成與反對佔中的議員勢必會連場火拼,贊成佔中的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已表明,將在立會的各個環節都會拉布,不論大會或小組,會點人數,會不斷發問,會提好多議案,總之就是阻礙政府的議案通過,除了放行民生議案外,其他的都不會放行。

另外民主黨主席的何俊仁亦表示,以前細法案不需要政府官員到立會解釋,現在不論大小議案均需官員到場解釋。估計官員單是到立法會解話,亦將疲於奔命。

可以預見,未來的立法會將會是一場大混亂,建制派議員雖然在立法會內佔多數,但泛民主派運用拉布策略,在上一次會期已有好大的破壞力,好像財委會的新界東北撥款申請,就因為場內有議員拉布,門外有群眾示威,搞出激烈衝突。上一屆立法會的局面尚且如此,未來一屆可想而知。

未來首先要看街頭的佔中運動,在下周三立法會復會時,平息了沒有。如街頭佔中運動尚未平息,立法會內又開打,街外的佔中群眾勢必聲援會內泛民議員,內外合奏,將會是一場又一場的大龍鳳。即使從樂觀方向估計,到立法會復會時街頭佔中運動暫時平息,但立法會裡面都會是一個新的戰場,無休止的拉布,將會是立法會的常態。

泛民議員拉布,客觀的效果是大大拖慢了議會運作的效率,令好多政府的撥款申請延遲甚至不能通過,令到好多法案被拖延甚至泡湯,整個政府的施政自然效率大降,更要花大量時間去應付立法會內的爭拗,盡量去保住一些重大的撥款或法案能夠通過,而一些相對沒有那麼重要的議案或撥款申請,便必定要被逼押後。

這樣下去,整個社會的內耗會大大加劇,就像一個人的血流突然間減慢一樣,整個系統的運作都會放慢,在經濟發展尚屬仍然良好的時候,壞影響暫時未能見到,但當經濟發展一慢下來的時候,這些壞影響就會曝露出來了。過多兩三年,我們才會看到,在這個無休止的內耗世界之中,香港要付出如何慘痛的代價。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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