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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包裝蜜棗違標籤例未列二氧化硫 食安指令停售

預先包裝蜜棗違標籤例未列二氧化硫 食安指令停售

預先包裝蜜棗違標籤例未列二氧化硫 食安指令停售

2018年12月10日 21:43 最後更新:21:43

違反食物標籤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0日)表示,一款預先包裝蜜棗含有防腐劑二氧化硫,但未有在食物標籤上標明,違反食物標籤規例。

食安中心驗出有蜜棗無標明含有二氧化硫。資料圖片

食安中心驗出有蜜棗無標明含有二氧化硫。資料圖片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在深水埗一店鋪抽取上述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二氧化硫,但並未有在食物標籤上標明。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示其將受影響批次的產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

該款「合昌海產」蜜棗由合昌海產有限公司生產,淨重1斤,此日期前最佳為2019年12月28日。食安中心發言人指出,雖然上述樣本的二氧化硫含量(0.00023%)符合法例標準,但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士如進食此類食品,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呼籲業界守法,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定,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應在配料表上詳列食物的配料。違反上述規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安中心公布,一個竹笙樣本被檢出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標準。

食安中心

食安中心

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深水埗一店鋪檢取上述竹笙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的二氧化硫含量為每公斤含10300毫克,超出法例上限的每公斤含500毫克。

示意圖片,非涉事竹笙

示意圖片,非涉事竹笙

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停售及將有關產品下架。中心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並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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