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鄭國的君主鄭莊公的弟弟共叔段,深得母親姜氏的喜愛。姜氏請求莊公封地給共叔段,莊公一口便答應了,並將京邑(今河南滎陽)這個地方分封了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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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叔段到了京邑後,便開始築城,而且將城池建得很巨大,遠遠超過當時禮法的規定。鄭國的大夫祭仲看到這種情況,便對莊公說:「共叔段的做法,分明是要與莊公你分庭抗禮,有意謀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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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感到很為難,因為共叔段是他的親弟弟,又得到母親的寵愛,未有聽取臣下意見。不過祭仲勸莊公要小心一點,否則共叔段的勢力不斷滋長,便會後患無窮。莊公於是便說:「如果一個人做得太多壞事,最終會自招惡果!正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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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不久,共叔段開始擴張勢力,先將京邑附近的百姓和土地沒收回來,歸入自己的封地。其後見未有人理會他,更擴充軍隊,鑄造兵器,並和母親秘密策劃做內應,準備進攻鄭國的都城。
共叔段與姜氏的計謀,原來莊公都看在眼裡。莊公於是先下手為強,馬上下令攻打京邑,共叔段謀反失敗。自此之後,大家都會用「多行不義必自斃」用來形容一個人作惡多端,最終會得到報應。
「分道揚鑣」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魏書》,當中的《河間公齊傳》有言:「子志與御史中尉爭路,俱入見,而陳得失,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名叫喚作元志的人。作為武川鎮將拓跋蘭之子,元志自小就有武將風範。不僅為人強悍,辦事亦十分幹練。因為從小接受良好教育,頗有文才的元志很快就得到北魏孝文帝的賞識。加上,其父拓跋蘭又曾救過皇帝的性命,所以年紀輕輕的他就被委以重任,成為了洛陽縣的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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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北魏宗室的元志自小豐衣足食,以致他為人處事都帶有一番傲氣。年輕氣盛時,他尤愛爭強好勝。有次他乘車出門,在路上恰巧遇上朝廷御史大人李彪。按禮節來說,官職較低的元志本應讓路予李彪。沒想到元志毫不謙讓,反而大有一番與李彪死守奪路之意。身居高位已久的李彪從沒見過如此狂妄之人,氣得馬上扭頭就走。本來想忍讓一番的李彪一想到元志那趾高气昂的模樣,就咽不下這口氣,馬上進宮求見皇上,以討回公道。元志當然也不認輸,隨他一同進官。
孝文帝聽到兩人同時求見一事,也心感詫異。不過他很快釋然,擺擺手便讓兩人進來。見過孝文帝後,李彪也不拖沓,馬上直奔主題說:「皇上,今天臣與洛陽令狹路相逢。臣作為朝廷上的近臣,哪有給洛陽令讓路一說?」元志聽後也不甘示弱,緊接着說:「中尉,你這話就說得不對。普天之下,誰不編戶?凡是住在洛陽縣的人通通都記在我的戶籍本上。你既然在我的戶籍本上,那就得歸我管!有甚麼道理要我給你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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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聽着兩人爭執不下,就感到無比頭痛。只是兩人都是他的得力助手,實在是不好評判是非,所以孝文帝也只好硬着頭皮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自然應該分路而行。自今以後,你們倆分開走吧!」從此之後,元志便與李彪折尺量道,每人各佔用一半,各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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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分道揚鑣」,意指各走各的路;現今大多用來比喻因為志趣、目的不同,而分路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