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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街大火親自帶隊 黎文軒「為團隊工作」無階級之分

花園街大火親自帶隊 黎文軒「為團隊工作」無階級之分

花園街大火親自帶隊 黎文軒「為團隊工作」無階級之分

2019年01月29日 10:43 最後更新:01月31日 18:30

向消防員致敬!

前消防處處長黎文軒日前出席分享會時,談及他親自帶隊參與 2011 年花園街 4 級大火的滅火救援。他說,只是為團隊工作,又一直謹記消防處人員「救災扶危,為民解困」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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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消防處處長黎文軒出席港專紀律部隊首長親身分享會時,談及消防處人員「救災扶危 為民解困」的使命,指自己多年來一直堅持以身作則,與同袍並肩作戰,無論擔任任何崗位,亦及參與前線救援行動。

他提及2011 年 11 月 30 日花園街小販排檔發生的 4 級大火。火災波及附近兩座 8 層高的唐樓,釀成 9 死 34 傷慘劇,為香港回歸以來傷亡最慘重的火災。

花園街一列排檔凌晨失火,火舌沿排檔帆布及簷篷攻上附近唐樓,更傳來多次爆炸聲,令消防救援更加困難。而唐樓被改建成貨倉及劏房,易燃物體堆積令火勢燒得更猛,火舌濃煙封死樓梯,沿樓梯直冲而上,形成煙囪效應的「火爐煉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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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身為副處長的黎文軒憶述,他掌握詳細資訊後知道這次工作難度相當高,有信心自己 30 多年的經驗能幫得上忙,又希望進一步加強前線同袍士氣,便立即決定親身帶隊進入火場。

他當時帶領同袍,從後樓梯拾級而上,進行搜救,帶領 20 多名被困居民到達天台,由雲梯離開火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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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消防是一個團隊,當需要額外人手支援,便會挺身為團隊工作,絕不因職級差異而有不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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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女咖啡師2021年8月應約到旺角帝京酒店房內與兩名消防員友人飲酒,其間兩人涉嫌趁女子飲醉臥牀休息時輪流強姦她,各被控一項強姦罪,涉案兩名消防員否認控罪。案件星期三(21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8日審訊。次被告陳卓軒續接受控方盤問,稱自己不了解「男上女下」性交姿勢,又指自己無意與X發展關係。

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

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

控方續盤問次被告陳卓軒,提到陳與X進行「男上女下」的性行為,陳指「我唔係咁知呢個名」。控方質疑,「單案去到今時今日,你話唔知男上女下係咩?」。陳用手指試圖形容性交姿勢,右手食指中指屈曲向下,表示X在床上張開雙腿,左手表示自己跪在床上,在X雙腿中間。陳稱「我唔會完全話我喺佢上面」。

控方指出,陳卓軒稱X「攝」在2名被告中間是虛構出來的,事實上並非X吃得太飽而叫停,是醉到要在床上蓋被休息。當時陳卓軒在X右邊,首被告李浩田在X左邊,並觀察X醉到甚麼程度。其後觀察到X「出唔到聲,做唔到啲乜」,因而變本加厲,按住X雙肩,並將陰莖插入X陰部。認為陳卓軒所指「冇肢體反抗」,其實是X醉到無法反抗。陳卓軒對上述指控全數不認同。

案件於高等法院續審

案件於高等法院續審

控方續指,以陳的體型,並雙手撐著張床,X無法擺脫,陳明知道X酒醉無法反抗,就違反X意願進行強姦,連安全套也沒有使用,是「獸慾發洩」。陳則指「唔覺得有任何動作去講唔好」。X沒有肢體拒絕,陳認為X是有醉意,但仍有意識,沒有出聲亦沒有反抗,更指「我覺得佢好享受,佢摸我心口」。控方反駁X並非摸心口,而是用力想推開他,陳稱「我唔認同」。

控方引述酒店閉路電視片段指出,陳和X離開酒店時,X的手袋和電話由陳拿著。控方質疑,現今年輕人機不離手,加上陳指X當時清醒,那為何X不自己拿回手袋,須由他人代勞?陳稱,因為X對他有好感和信任。控方續指陳沒有詢問X拿電話號碼,陳強調「我冇打算同佢發展」。

被告李浩田(31歲)及陳卓軒(29歲),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2人於2021年8月20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太子道西新世紀廣場帝京酒店978號房強姦X。

案件編號HCCC23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