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佔中9子案中,只有陳淑莊和邵家臻是現任立法會議員,二人今日同樣被判「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各兩項罪名成立,面臨喪失立法會議席的風險。
陳淑莊
立法會議員入獄可能會喪失議員資格。第一,根據香港《基本法》第79條,立法會議員犯有刑事罪行,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即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邵家臻
第二,現行立法會議事規則有類似規定,議事規則JA部《特定議案的處理程序》第49B(取消議員的資格)第一項所規定,任何議員被判有刑事罪行、判監一個月以上,即使獲判緩刑,只要有議員提出解除議員職務的動議,又獲得出席會議議員三分之二或以上通過,有關議員就會失去議員資格。
現實上要取得立法會通過並不容易。政界人士估計,陳淑莊和邵家臻一定會全力上訴,這樣其他議員就更有理據反對取消他們的資格。
不過他們想參加2020年立法會選舉,就更困難。按《立法會條例》39條(1)(e)(i)規定,任何人被裁定干犯任何刑期超逾3個月的罪行,立法會選舉又將於其被定罪的日期後5年內舉行,即喪失在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
由於此部份不用立法會三分二通過,陳淑莊和邵家臻很大機會在明年9月不能參選。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有網媒今日有「獨家披露」,題為「權威消息:人大醞釀為基本法23條釋法」,內文指基本法23條立法料將出現重大進展,話從多方權威消息獲悉,為免23條立法在回歸廿二年後繼續拖延下去,中央正部署更為主動的做法。經過研究多個不同方案後,其中一個最震撼的方案是由人大常委會主動為23條釋法。
該網媒報道指人大釋法包括說明如何讓一些港英時期的法律適用於國家安全案件,變相將23條的法律作用提前落實,這一舉措應該完全超出本港政界人士所料云云。
不過Ariel從多方權威消息查證,無人聽聞有此方案。有極熟悉中央釋法流程的權威消息人士話,「人大為基本法23條釋法? 我都未聽過喎! 」報道指「港澳系統較早前完成有關建議的報告,並已經呈交人大常委會研究,有理由相信釋法已經進入正式流程。」按道理中央如有此意圖,即使屬初步意念,未進入「正式釋法流程」,這位權威消息人士都應該聽到,但實情是從來未有所聞。
另一個政壇高人就話,特首林鄭話過「就23條要審時度勢、權衡輕重,然後決定如何推行這工作」。照目前時勢,沒有聽聞特區政府正在推進23條立法的工作,真不知道有關報導的消息從何而來。
此外,上述網媒報道亦提及中央強硬派有一個強硬方案,話「中央應該直接為23條立法,然後透過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該法律甚至應該讓中央委派相關國內部門直接在港執法。」
高人對「國內部門直接在港執法」的說法,認為「十分無稽」,只是「一味靠嚇」的流言,不應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