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逮捕三年多之後,十八大後首個被「雙開」的省委巡視組組長、山西省環境保護廳原廳長劉向東判刑的消息傳來。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張某某單位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劉向東已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法院決定執行無期徒刑,行賄者張某等人也均獲刑。
「環保明星」
這個名字大家也許已經淡忘了,觀海解局先來帶大家複習一下。
劉向東,1955年出生,河北平山人,在山西大學中文系本科畢業後的第一個十年,他先後在山西電視台、山西廣播電台當編輯、記者。第二個十年之後,劉向東走入仕途,先後擔任太原市一國企天龍大廈總經理、黨委書記,山西省外貿廳副廳長、山西省貿易廳副廳長,山西省供銷社理事會主任、黨組書記。
任職領域發生轉變是在2006年。當時,在商貿部門任職超過17年的劉向東出任山西省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2009年調整為山西省環保廳廳長。
也是在環保系統任職之後,當時山西的大氣環境和水環境都在全國排位倒數,「鐵腕治污」是媒體給他的標籤。
2006年10月12日,走馬上任7個月之後,劉向東以公開信的形式「喊話」時任臨汾市市長李天太,分析臨汾造成嚴重污染的原因和所做不足之處。一位臨汾環保系統的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說,公開信發表之後,市長“都拍桌子了”,第二天便下發相關文件,表示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治理整頓給臨汾造成污染的鋼鐵焦化行業。
2008年10月,劉向東因在山西環境質量改善事業中所作出的接觸貢獻,而獲得全球公益慈善聯盟金質獎章;2009年12月,劉向東因大力推行環保新政,創造了多項全國推廣的環保做法和經驗,並一舉甩掉山西環境污染全國第一的黑帽子而獲得第五屆中華環境獎。
他還將獲得的獎金悉數拿出,在山西設立了山西環保獎,用於獎勵為山西的環保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人。
「兩面人」
這樣一位「明星官員」是何時墮落?
2016年5月,陽泉市檢察院依法對劉向東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向陽泉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觀海解局梳理起訴書發現,從擔任山西省供銷社理事會主任開始,劉向東就是一個「兩面人」。
在擔任山西省供銷社理事會主任期間,劉向東利用職務便利,在地產開發、承攬工程、職務任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陸續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729.5萬元人民幣、10萬美元。
在擔任山西省環保局局長、山西省環保廳廳長期間,劉向東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環評審批、環保驗收、環保違法處罰、環保專項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還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上行為涉及受賄財物5844萬元人民幣、366萬美元、160萬港幣和18 萬歐元。
劉向東的主要受賄對象為企業老闆。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張某某單位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2007年3月,張某為使公司焦爐延期關停,委託其朋友馬某向劉向東提出請託,希望能延期關停。馬某到山西省環保局的辦公室找到劉向東幫忙,除了帶來一份地方政府申請延遲關停這個焦化廠的文件,馬某還把一個信封放在了劉向東的桌子上。
馬某走後,劉向東打開信封看了看,裏面裝著一張存有100萬元的銀行卡,然後他就拿回家放起來了。2007年12月,在劉向東的安排下,山西省環保局下發了同意該公司焦爐延期關停的文件。
2008年4月左右,張某向劉向東提出辦理山西致富煤焦有限公司焦化項目環評批複的請託,並送給劉向東現金100萬元人民幣。後經劉向東簽批,山西省環保局對該公司焦化項目環評報告同意並予以批複。
擔任巡視組組長仍受賄
2013年7月,劉向東出任省委巡視組一組組長。此後,山西省委統一部署了一輪巡視,劉向東任組長的一組巡視對象為呂梁市。
在巡視過程中,他一面繼續收錢,一面泄露巡視工作秘密,巡視結束後,呂梁市領導丁雪峰、張中生,曾在呂梁工作過、後相繼晉陞省委常委的聶春玉、杜善學、白雲,以及曾擔任呂梁市長、後調任忻州市委書記的董洪運接連落馬。
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11月、12月及2014年春節前,山西省委巡視組在呂梁巡視期間,時任省委巡視一組組長的劉向東分別收受了呂梁3名時任縣委書記李某、郭某和閆某10萬元、5萬元和1萬元的好處,並承諾給予關照。
2015年3月,劉向東接受組織調查。12月3日,他成為了十八大後第一個被雙開的省委巡視組組長。
家財數以億計 現金髮霉變質
2017年12月,山西省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公佈了劉向東受賄、巨額資產來源不明案起訴書。起訴書顯示,截至2015年5月,檢察機關查明劉向東家庭財產及支出共計約1.2億元人民幣、美元608.6萬、港幣728萬、歐元56.6萬,減去其受賄所得、家庭合法收入以及其他能夠說明來源的部分,尚有約4535萬元人民幣、228萬美元、568萬元港幣、38.6萬歐元不能說明來源。
不過,觀海解局發現,早在檢察機關披露之前,時任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就已經透露了劉向東的受賄情況。
2015年5月,在一次「三嚴三實」專題黨課上,王儒林曾談到,“我們省的一位原廳長,2015年3月被‘兩規’。從他身上、車上、辦公室、住所、租賃的房屋等多處起獲了巨額人民幣,以及各類外幣、銀行卡、存摺、黃金等等,光這些真金白銀就有1.5個億,還有大量字畫、玉器、古董和多套房產。這些涉案金額不下兩個億。但他還找私營企業老闆借車,車用一段時間他認為舊了,再找那個老闆換新的,老闆就再給他買新的。”
王儒林還說,這個原廳長,斂財已經到了瘋狂的地步,大小通吃,甚至在飯桌上公開以5萬、10萬、數十萬的形式集體收受請託人的錢財。辦案人員收繳他的贓款時,看到地上隨便扔的成箱成袋的現金,上面落滿灰塵,有的已經發霉變質。
數名山西官場人士確認,王儒林所說的「億元巨貪」,正是劉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