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斥指控充滿白色恐怖 許智峯搶手機案下月27日裁決

斥指控充滿白色恐怖 許智峯搶手機案下月27日裁決

斥指控充滿白色恐怖 許智峯搶手機案下月27日裁決

2019年04月24日 18:32 最後更新:18:44

許智峯庭上曾稱,自己懷疑女事主正在作違法行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搶女EO手機案,控辯雙方今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辯方形容三項指控均屬「荒謬」和充滿「白色恐怖」,反指女事主阻礙身為立法會議員的許智峯執行公務,裁判官將於下月27日作出裁決。

辯方指出許智峯向女EO提出詢問乃其公職所在。

辯方指出許智峯向女EO提出詢問乃其公職所在。

辯方指出,許智峯在自己辦公地方立法會內,見到懷疑違法的事情發生,作出詢問乃其公職所在。但女EO不願透露詳情,又謂「唔好為難我」,等於阻撓許智峯執行公職。許智峯奪去手機後套取資料,去舉報手機內容違反個人私隱條例。許智峯有責任保護香港立法會獨立。

許智峯庭上曾稱,自己懷疑女事主正在作違法行為,遂上前制止。控方質疑,許連女事主干犯甚麼罪也無法提出,所謂懷疑只是藉口。辯方反駁,許並非法律界人士,對法例認知淺,不懂分辨罪名是合理的。辯方補充,女事主在現場神情閃縮、鬼祟,許不禁懷疑女事主觸犯了嚴重罪行。

辯方斥檢控官嚴重失職,指責控方審訊期間故意隱瞞部分控方案情,褫奪許智峯解釋取用女事主手機「不誠實」的意圖。至於控方稱許在立法會徘徊,辯方反駁,即使許有埋伏女事主,用意僅是制止女事主犯案。

特區政府發出嚴正聲明,強烈不滿及反對任何國家以任何方式包庇罪犯,強調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其法律後果,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這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許智峯早前在社交專頁表示,獲澳洲當局通知,批出庇護簽證。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自2019年發生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以來,有不少在香港干犯了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罪行的罪犯潛逃離港;當中甚至是以虛假資料欺騙法庭,以取得法庭批准於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棄保潛逃,刻意逃避法律制裁,潛逃期間仍肆無忌憚地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不折不扣的羞恥和懦夫的行為。

政府總部

政府總部

發言人強調,在香港,任何拘捕和檢控都是針對犯罪行為,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思想無關;拘捕和檢控是基於事實和證據,並嚴格按照法律進行。任何國家以任何方式包庇香港犯罪分子,是蔑視法治,極不尊重香港法律制度及粗暴干涉香港事務。若對他們所犯的罪行視而不見,不顧其對當地社會和居民可造成的安全威脅,最終會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