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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裁處裁定14公司違競爭法 胡紅玉指為條例提供清晰指引

社會事

審裁處裁定14公司違競爭法 胡紅玉指為條例提供清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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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裁處裁定14公司違競爭法 胡紅玉指為條例提供清晰指引

2019年05月17日 18:05 最後更新:18:16

裁決確定合謀屬明顯違法的行為

《競爭法》於2015年底生效後,競爭事務委員會前年兩度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提告圍標案,法官今頒下判詞,裁定兩案涉及的15間公司中,其中14間公間均違反競爭法條例。競委會於今午同時召開記者招待會。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尊重法院的裁決,並認為兩案是競爭法體制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她透露現時接獲逾3600宗投訴及查詢,「第一行為守則」佔所有案件的六成,而其中「圍標」的案件數目又佔最多;現時亦有一宗案件仍未審訊。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尊重法院的裁決。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尊重法院的裁決。

胡紅玉表示審裁處的判決有助釐清《競爭法》的條例,立下案例,為各界提供清晰指引。

胡提到今日裁決之兩案所涉及的行業,即資訊科技及建造業,亦是競委會接獲最多投訴的兩個行業。競委會認為法庭的裁決不但向企業發出一個強烈的信息,確定合謀屬明顯違法的行為,同時亦為業界、相關部門及機構,就競爭法所要求的行為標準,提供了重要的指引。

胡又指兩宗案件源於公眾投訴,除顯示市民對《競爭法》的認識日益增加,亦反映舉服的重要性。同時呼籲各界保持警剔,向競委會舉報懷疑個案;而已參與合謀行為人士亦應儘快聯絡競委會申請寬待。


競爭事務委員會展開執法行動搜查4個處所,包括一間工程承辦商及一間顧問公司的辦公室,以及涉案人士的住所。案件涉及九龍城區一個私人屋苑的維修工程招標,投標金額高達約4000萬港元。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爭事務委員會

案情指,有關公司於該工程招標期間涉嫌圍標,違反《競爭條例》。競委會早前接獲轉介個案,跟進後發現有顧問公司夥同工程承辦商,意圖操控投標結果,並以暴力手段抑制投標,阻撓其他有意投標的承辦商遞交標書。

競委會在信納個案存在合理因由懷疑有違反競爭守則的情況下,將個案提升至調查階段。競委會今日行使強制權力,要求有關各方交出文件和資料,以及出席競委會的聆訊以提供相關資料。競委會亦已接觸該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並保持緊密聯繫。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委會說,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再採取執法行動,又指涉及樓宇維修市場的合謀行為備受全港業主關注,競委會一直積極跟進有關個案,包括去年兩度與廉政公署採取聯合行動,成功搗破一個新冒起的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競委會會繼續竭盡全力,打擊以反競爭手段圖利,損害業主權益的違法行為,致力維護樓宇維修業界公平競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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