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香港與英國、新加坡、新西蘭、馬來西亞、法國等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了移交逃犯協議,港人若在未簽訂的國家及地區發生刑事案件,追究刑事責任面臨極大困難。
不久前,就發生了本港一女士在台灣遇害案件,特區政府於是提議修訂《逃犯條例》,意在堵塞司法漏洞,以有效處理內地、台灣等未與香港簽署有關協議地區的移交逃犯要求。這是合情合理的法律上的技術性修訂,何況香港與內地同屬一國,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框架下,修訂《逃犯條例》,理所當然。
香港一些人士把上述法律技術問題扭曲成政治議題,以非理性的言行抹黑內地。他們一些大狀明知法國亦與內地有罪犯交換條約,但他們似比法國還高明,以為法國被內地騙了, 這非常荒謬,他們竭力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實為不智。
由於現時《逃犯條例》未有完善,有關修訂實為防止香港變成逃犯之地,也逼切需要為在台灣被害之死者及其家屬取回公義。 這些是普通人都可以見到的道理。 希望反對派的一些人士可以實事求是、理性客觀地看待這個問題, 不要為反對而反對,損害香港的利益整體。
陳栢銘
結構工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最近,我與一些專業界別的人士,如:法律、工程、建測規園、學術界等等,聚下飲茶, 大家不時講起城中修訂逃犯條例之事。他們大多數一開始就說:在中國內地很容易犯法,很容易坐監。
我問他們的根據是什麼?有數據支持嗎?他們說肯定是這樣的,這是常識!
我便當面Google, 得到一篇文章及兩項統計數據,都來自美國Foreign Policy(2014/7 /12) 的文章:Happy Fourth Of July, Incarceration Nation!(七月四日快樂, 監禁國度)
文章提供的數據說:美國是全球最多囚犯的國家,有220萬人。 中國排第二,有大約170萬囚犯。 另外,全球各國中,未經審判而被拘留的人數最多的 也是美國。
我說中國有近14亿人,美國只約3亿。 在美國坐監的機會遠遠高過中國5倍多。 他們看了,知道這是美國較嚴謹的雜誌, 數據不會錯 。部份覺得尷尬,承認之前不知此數據,靠估。部份仍質疑數據真假,說第二份資料中,沒提供中國未審受拘的數據,不透明。當然,他們也同意美國有很多秘密監獄。
不管怎麼說 ,他們對中國的看法多少有些鬆動。
陳貴和 基金主席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