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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治立場干擾修例不可取》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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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治立場干擾修例不可取》

2019年06月06日 07:41 最後更新:07:45

回歸前,在英國人主導下而制定的《逃犯條例》被指明不適用於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現時如果不修改此條例,這些地區的罪犯就不能依法被引渡。這是一個法律上的漏洞,必須堵塞之。

陳同佳案就是典型的案例,他自己已承認在台灣殺了人,但台灣當局為了與大陸作政治對抗,竟然寧願說不會引渡殺人犯 。這是非常之荒唐的, 這也說明台灣這二十年只問政治,不問是非;只講奪權,不講對錯的現實,怪不得台灣衰落得比較快。

我們知道加拿大、美國、法國、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國家都認為中國內地是可被接受的遣送逃犯的司法管轄區,為什麼香港一些人卻認為內地是不可被接受的司法管轄區? 這些人大概是認為自己比美國法國等等地區的法官政客更加高明? 這也許是見識地位低的人更加容易歧視其他人,正所謂“皇帝唔急太監急“ 說的大概是這些人。

移交逃犯程序在香港按香港法律進行,非按內地法律進行。香港法官在國際上有良好的信譽,司法水平高,獨立而公正。香港法治在亞洲和世界都名列前茅,我們相信他們審判的能力,能夠給予逃犯充分的人權和法律上的保障。前幾日, 偷渡到德國的黃先生公開說,修改逃犯條例就是將綁架合法化。這完全是講謊話,他是在國際上污衊香港的法官及司法制度,損害香港的整體利益, 令人非常遺憾! 以政治立場干擾修改逃犯條例這個法律技術問題,是不明智的,是不可取的。

蘇智成 測量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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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也玩標題黨花招了

 

昨天,明報有一則即時新聞,其大字標題是:《明報民調:九成受訪者反修例 七成稱周日遊行 學者:社會重回佔運前氣氛》

一看此標題,本人覺得与周圍所見到的朋友們的意見不符合。然後再看看其內文,內文是:

“本報由昨午4時起至集會8時開始前,訪問316名 出席集會 市民,結果顯示76.3%受訪者「非常反對」修訂《逃犯條例》,18%表示反對,2.2%表示中立,3.2%稱無意見或難講,只有1名受訪者(0.3%)「非常支持」。”

原來,明報調查的對象全部是那些在參加維園六四集會的人,這些人本身就反對中國內地。因此,明報的訪問對像偏向一面,沒有廣泛的代表性,其結果當然是偏頗的、不準確的。

但明報的標題沒有寫明受訪者是維園集會的人,讓人以為其結果是在合理的調查情況下得到的結果,給人以嚴重的誤導。

真想不到明報也玩標題黨的花招了。香港在1990年,GDP約為中國內地GDP的20%,2018年此率不到3%,並且被十多個省、市超過了。香港相對而言,幾乎停滯了,這必有其因,令人擔憂啊!

陳貴和  基金主席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