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做下面三方面的工作:

1. 我“林鄭”真的是初心良好,方式可能有些過急,但問心無愧,因此堅拒辭職。

我“林鄭”,在目前這樣的情況下,既然中央支持,本人不能退。被人迫到墻角,我須更加堅定,並明言不會下台,此為要杜絕某些人(反對派或搗亂黨)的無謂的痴心妄想,以為到處搗亂,可以向政府施壓,就可拉特首下台? 香港特首是国家任命的,如無国家同意,香港有合法機制可罷免特首嗎?

一些人在香港境內到處作亂,並不能影響到中國今日已成就的政治穩定,最多也只能造成香港自己獸困鬥,自己鬥自己,自相殘殺;到時香港到处毀爛,經濟滑落,这是否就是他們的終極目的?要香港人更加沒有安樂茶飯可享?

就算那些乱黨罵我 “厚顏無恥”;又如何?政治人,必須要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厚顏”。“厚顏”也總比那些滿口講法律而縱容包庇違法者的“無恥”之徒好得多吧!?

2. 我“林鄭”要學做網絡紅人,要學台灣的 Korean Fish,也可稍稍學一下美國的Trump的技倆。

由網絡上接觸年青民眾是今時今日的大潮流,恐怕是我等從政者必須要跟隨的了!

既然还有3年任期,又恐怕什麼都難做(因為無論怎樣做,都會被反對派同搗亂黨攻擊及反對!);因此,只管要做一件事,就是迅速回應或反駁所有, 不論是網上或是任何媒體的攻擊言論, 可以學美國可愛的 Trump一样,回應得要幾強悍就幾強悍,反正即使用真誠謙卑的態度也只會被解讀成虛偽。那些反對派要怎樣的言論,可以置之不理。講了自己要講的才行。否則,就只能讓他們講,自己講不了、發不了聲?

3. 我“林鄭”肯定而坚定地、全方位地支持警隊及而警隊打氣。

要用一切可用可行的措施及資源,聯繫香港各界市民,得到國家及國際性的聲援;一切包括輿論性的也好,技術性的也好,戰略及策略性的也好,資源調撥(不需經立法財委批准的)也好,都要力撑香港警隊的尊嚴同加強警隊士氣!

如果特首可以用行政命令(有沒有呢?),应該要以非常時期为由,不批准任何可疑的或可構成非法的示威集會,以減輕警隊現在面對的工作壓力及傷害!

各位朋友,以上三方面,你認為如何?

盧  授    建築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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