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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商人進口違禁仿真槍受罰

澳門商人進口違禁仿真槍受罰

澳門商人進口違禁仿真槍受罰

2015年01月14日 13:11 最後更新:15:59

海關聯同治安警揭發一宗違法進口火藥推動仿真槍案,一名運動用品專門店男負責人利用偽冒招紙貼在違禁仿真槍的包裝盒上,魚目混珠,企圖騙過檢查,被治安警發覺,轉交海關跟進,依法判罰進口商舖及負責人。

渉案人姓鄺,41歲,澳門居民。案情指,在去年10月,治安警察局槍械暨彈藥科警員應申請人報關進口一批仿真氣槍到內港碼頭檢查,在發現一批從外地進口澳門的仿真槍,有40多種不同型號合共81支長短槍,其中3支高度仿真槍,需用火藥推動,與進口准照所申報之內容與事實不符,治安警察局遂與海關一同聯合調查。

海關接手調查後發現,涉案81支仿真槍,包括:仿真長氣槍31支,報稱仿真短氣槍50支,但當中3支「GLOCK 17」短手槍,包裝盒上生產商號名稱為「TANAKA」,被人用白色貼紙遮蓋,貼紙寫上「MARUI」的字樣,以符合申請進口准照內的描述;同時說明書亦被故意用黑色膠袋包裹,顯示涉案人魚目混珠,企圖蒙騙海關和治安警察局人員檢查。

經檢查及測試後,發現該3支「GLOCK 17」短手槍,與市面上售賣的同型號玩具氣手槍不同,並非用氣體作為動力,亦不能發射6mm膠珠,且需用火藥作為推動,發射時會發出聲響及火光,發射後亦有子彈殼由退彈口彈出的效果。由入彈、上膛、發射及退彈,整個操作流程與真槍相若;分拆後亦可見槍身內有槍管、撞針、槍栓組合等部件,一般市民難以分辨為玩具手槍。發射時產生之效果容易引起市民之誤會及恐慌,危害公共安全。

涉案人及他的商店已被海關行政起訴,而海關與治安警亦會將該3把仿真槍作進一步鑑定,以確定威力是否超出規限,觸犯刑法及相關法規。

海關星期三(4月1日)下午在香港西北面水域巡邏時,發現一艘形跡可疑的內河船,遂截停搜查。

政府新聞網圖片

政府新聞網圖片

行動中海關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包括藥劑製品、乾鮑魚、皮手袋、烈酒及紅酒等,估計市值約70萬元。船長及船員涉嫌違反《進出口條例》被捕。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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