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搭訕惱羞 歐爸竟暴打日本正妹(圖片取自/@miyurindarukoro Twitter)
一群女生出國玩真的要注意安全,如果遇到當地人熱情搭訕,或許可以製造異國的浪漫回憶,但也有能演變成惡夢一場,近幾年韓國不管是旅遊還是娛樂時尚都吸引許多人前往渡假,這群日本妹子到首爾旅行,卻遭當地歐爸暴打一頓立刻遭到瘋傳。
日本正妹日前到韓國旅遊,當時她與朋友走在首爾弘大路上,一位穿著紫色衣服頭戴迷彩帽子的韓國男子,上前搭訕並說「一起玩吧」,這群妹子因為聽不懂韓文,因此沒有理會對方,且接著表明他的行為令人困擾,結果男子突然動怒不斷糾纏她們,「一直對著我們講那種日韓差別用語」。
日本妹子因為害怕,試圖用手機拍攝並將現場情況上傳到推特,想不到男子竟動手拉扯日本妹的頭髮,發狠拳打腳踢,從上傳的照片中可以看到男子毫不留情的暴打,影片很快的被網友瘋傳,且她們求救時,路人選擇旁觀沒人出手相救,直呼「韓國治安真的太糟了」,因此很多韓國網友也湧入她的推特留言道歉,表示真的太丟人。
該影片引起日韓網友熱議,警方也找到施暴的男子,他說對日本沒有惡意,聲稱是對方先用日語罵自己「也不照照鏡子」,也否認動手「僅拽住對方頭髮」,還說影片是捏造,日本妹也在Instagram上澄清根本聽不懂韓文,最後警方證實影片是真的,而日本妹也刪除影片,表示「對不起我的韓國朋友,畢竟只是那名男子惡劣的行為,不是全體韓國人的錯,希望這件事別讓日韓兩國關係更糟」。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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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引發社會關注。有網友認為「忍受地鐵不文明現象久矣,昆明新規是雪中送炭。」專家表示,昆明等地探索新規值得鼓勵,但政策落實尚待完善執行細節。
地鐵上外放音頻:「爽了自己個兒,煩了大傢伙兒」
地鐵因方便快捷、費用低廉、受天氣影響小等優點,成為一些城市市民出行主要交通工具。
「我平時上下班很少自己開車,都是坐地鐵。」雲南省昆明市的馮先生是一位中學老師,他告訴記者乘地鐵時間准,優點多多,但出行少了路上“堵”,有時卻添了心上“堵”。
馮先生說,地鐵上乘客多,有乘客外放音頻、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讓人心煩生厭,也給處於成長階段容易模仿大人行為的孩子們帶來了不好示範。
河北省石家莊市民張女士說,「乘坐地鐵時想順便休息一會兒,但有時會碰見有人不帶耳機聽歌看視頻,外放聲特大,真心是爽了自己個兒,煩了大傢伙兒。」
一些乘客在地鐵上外放音頻等行為引發糾紛的事件也頻見報端。2018年8月22日,北京地鐵9號線上,劉某因用揚聲器聽音樂,引發乘客不滿。乘客郭某在制止劉某外放音樂行為過程中情緒激動,口角之後報以拳腳,致劉某眼鏡鏡片破裂,眼睛受傷。
也有不少網友表達了對有的乘客在地鐵上外放音頻行為的不滿。有網友表示,「在地鐵上聽音樂看視頻,戴耳機不就完了嗎,為何非要弄得大家都煩」“真想把他們的手機搶過來扔出去”。
多地出新規:禁止地鐵上電子設備外放聲音
記者了解到,針對地鐵不文明現象,一些地方已依法開始採取相應行動,雲南省昆明市近日擬出台的一條新規引發社會關注。
昆明市交通運輸局官方網站近日發佈消息,該局制定了《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修訂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徵求意見建議。
守則擬規定,乘客不得在列車內大聲喧嘩、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外放聲音。違者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城市軌道運營單位、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並按照規定將有關信用信息納入交通運輸和相關統一信用信息監管平台等。
此舉得到廣大網友積極反饋,「乘地鐵時使用電子設備不得外放聲音」這條話題更被推上網路熱搜榜。
記者了解到,在昆明此舉之前,北京市、甘肅省蘭州市等地也出台了類似規定。北京市發佈的《關於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實施意見》,將乘客「大聲外放視頻或音樂」納入“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車行為”。甘肅省蘭州市印發的《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中提到,禁止乘客在車廂內外放音樂,違反守則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對於昆明即將推出的新規,也有一些網友指出,「硬性規定出台易,管理落實卻不易。」
專家:政策落實尚待完善執行細節
「隨著技術進步和網路普及,短視頻、智能手機等新生事物方興未艾。社會公德標準和行為規範應該也必須與社會發展與時俱進。」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與社會發展研究院專職研究員楊玉春表示,各級政府出台針對性規定是社會發展和社會治理的明顯進步。針對地鐵乃至更多公共空間裏一些市民的不文明行為作出標準規範,是構築文明社會的應有之意。
楊玉春表示,地鐵上刷幾個短視頻、聽幾首音樂以排解途中無聊,對個體來說本無可厚非,但外放聲音對他人卻是影響心情乃至健康的不合適行為。個人的行為自由要框定在社會公德之內,滿足自身需求時不能影響他人乘車體驗,不能影響公共秩序。
「針對地鐵不文明現象出台約束性規定是必要的,但如何落實好規定,實現預期效果尚需實踐檢驗。」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強認為,人力、物力等執法成本是有限度的,很難做到每個車廂都有執法人員。
此外,對於昆明徵求意見稿中「不得在列車內大聲喧嘩、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外放聲音」中的“大聲”“外放”“聲音”等細節如何界定,比如列車內接打電話、聽個微信語言是否也屬禁止情形?肖強建議,該守則仍待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