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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站閘機被破壞 防暴警多個港鐵站戒備

政事

沙田站閘機被破壞 防暴警多個港鐵站戒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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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站閘機被破壞 防暴警多個港鐵站戒備

2019年09月01日 22:43 最後更新:22:51

沙田出入閘機的顯示屏碎裂。

反修例風波持續。有示威者今午1時發起「機場交通壓力測試」行動,以堵塞往來機場的交通,包括機鐵、巴士等。示威者其後先後轉到港鐵東涌站及青衣站聚集。

中大學生報FB圖片

中大學生報FB圖片

晚上約9時,一批示威者在沙田港鐵站聚集,並破壞站內的閘機及售票機,導致出入閘機的顯示屏碎裂,而售票機的螢幕亦被人噴污。據悉,多名防暴警員其後一度衝入沙田站內,並追捕示威者。另外,一批防暴警察亦於天水圍西鐵站截查途經市民,而在屯門西鐵站亦有防暴警員在場戒備。

在屯門西鐵站亦有防暴警員在場戒備

在屯門西鐵站亦有防暴警員在場戒備

有示威者今午1時發起「機場交通壓力測試」行動,示威者下午在在客運大樓外的巴士站聚集,並在巴士站附近的暢航路,以行李手推車及鐵欄等築起路障,又舉起雨傘,形成傘陣。下午5時許,部分示威者聚集港鐵東涌站,並破壞站內入閘機及售票機,又打破車站控制室的玻璃。另外一批示威者到港鐵青衣,破壞站內的閉路電視鏡頭、購票機及閘機,並在站內噴漆留下字句。

在屯門西鐵站亦有防暴警員在場戒備

在屯門西鐵站亦有防暴警員在場戒備

2019年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期間,建制派及民主派爭奪法案委員會主席之位,法案委員會一度「鬧雙胞」。會議期間,民主派佔領主席台,建制派欲奪回,期間林卓廷疑與陳恒鑌、周浩鼎發生衝突,被控兩項「特權法」下的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受審。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星期四(11月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指,接納石禮謙作為辯方證人的供詞,認為林卓廷沒做出激烈行爲,裁定林卓廷罪名不成立。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今身穿黑西裝到庭應訊,裁決後表示「感謝法官閣下」。

鄭官裁決時指,他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被告出於關心問他「是否OK」等。鄭官引述石的証供,「雖然有感受到危險的時刻,但並不是從被告方向而來」,也感受不到林接觸他的手有用力。鄭官認爲,辯方證人石禮謙雖然已八旬,但對答如流,記憶清晰,他庭上的證供簡單、清楚、直接,鄭官表示沒理由質疑其説法。如果被告真的有「搶咪」,石沒有理由感受不到。

法官指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資料圖片

法官指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資料圖片

鄭官指,據錄影片段,被告的確沒有做出任何激烈行爲,相信案發時,他不希望輕易選出主席,但不代表他有妨礙、騷擾。當時情況混亂嘈雜,被告希望聽清楚石禮謙説話,需接近石禮謙,並不出奇,可以理解。雖然被告手接觸石禮謙20多秒,不一定等於他有意圖「搶咪」。

鄭官續指,控方證人陳恒鑌及周浩鼎,即使他們盡量記憶當時情況,惟兩位證人亦皆無法具體説出林和石禮謙之間對話具體内容。而周浩鼎供稱有見到林的拉扯行爲,但根據錄影片段,周當時站在人群外圍,距離甚遠,難以看清楚情況。 

鄭官認為,本案無足夠證據推論被告有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因此裁定他無罪。

辯方向法庭申請訟費,但控方以「自招嫌疑」為由反對。控方指,被告出庭作供沒有解釋伸手動作,屬可疑。辯方指,控方檢控基礎不足,伸手動作可演譯為正面或負面,未必是「自招嫌疑」。鄭官聽罷陳詞後指,被告有伸手向前的動作,屬於「自招嫌疑」,拒絕其訟費申請。

本案的律政司一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高級檢控官勞泳珊代表;林卓廷由黃錦娟、郭雅媛及管致行大律師代表;案件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審理。

48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一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翻查資料顯示,本案共7名被告,同案被告范國威、郭家麒因認罪協商,獲准撤回控罪;被告區諾軒因認罪協商,獲准簽保處理;被告朱凱迪及陳志全早前認罪,被判處監禁;被告梁耀忠因認罪協商獲撤1罪,另1罪認罪被判監禁。

案件編號:ESCC 2514/2019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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