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促請警方提供合理解釋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嚴厲譴責警方7日內,多次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執行職務時,禁止傳媒在場拍攝,甚至對傳媒作出拉扯動作,屢以阻差辦工等指控驅趕記者,嚴重損害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記協促請警方提供合理解釋,並再次促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立即作出行動,制止警方濫用權力。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分別列舉上周六晚、周日黃昏,以及昨晚事例,指警員先後在港鐵太子站及油麻地站、東涌站、調景嶺站、九龍灣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指昨晚警方在九龍灣截查一架九巴時,要所有記者下車,並在巴士四周包圍設防線,更以可能涉嫌阻差辦工為藉口,要求傳媒退後10米,以致記者無法了解之後車廂內發生的事情。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而於上周六晚,警方派防暴警員及速龍小隊進入港鐵太子站及油麻地站內,本港多間傳媒機構的記者及攝影師均遭無理驅趕,更封閉兩站阻止傳媒入內。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於上周日,警方到東涌站月台搜查,又禁止傳媒在場,更一度將已進入升降機的記者扯回大堂;同日晚有記者於調景嶺站採訪警方搜查乘客期間,有警員喝斥記者,並對其進行搜查及搜袋,令記者無法順利工作。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