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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嚴厲譴責警方屢阻記者採訪 促政府制止警濫權

記協嚴厲譴責警方屢阻記者採訪 促政府制止警濫權

記協嚴厲譴責警方屢阻記者採訪 促政府制止警濫權

2019年09月04日 13:36 最後更新:13:41

記協促請警方提供合理解釋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嚴厲譴責警方7日內,多次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執行職務時,禁止傳媒在場拍攝,甚至對傳媒作出拉扯動作,屢以阻差辦工等指控驅趕記者,嚴重損害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記協促請警方提供合理解釋,並再次促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立即作出行動,制止警方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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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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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分別列舉上周六晚、周日黃昏,以及昨晚事例,指警員先後在港鐵太子站及油麻地站、東涌站、調景嶺站、九龍灣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指昨晚警方在九龍灣截查一架九巴時,要所有記者下車,並在巴士四周包圍設防線,更以可能涉嫌阻差辦工為藉口,要求傳媒退後10米,以致記者無法了解之後車廂內發生的事情。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而於上周六晚,警方派防暴警員及速龍小隊進入港鐵太子站及油麻地站內,本港多間傳媒機構的記者及攝影師均遭無理驅趕,更封閉兩站阻止傳媒入內。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於上周日,警方到東涌站月台搜查,又禁止傳媒在場,更一度將已進入升降機的記者扯回大堂;同日晚有記者於調景嶺站採訪警方搜查乘客期間,有警員喝斥記者,並對其進行搜查及搜袋,令記者無法順利工作。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不足1個月後,遭《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認為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遂向《華爾街日報》提私人檢控。僱主一方不認罪,案件星期四(12月18日)在東區法院開審。辯方指,鄭隱瞞證據,有濫用司法程序之嫌,目的是爲了金錢指她一方面要求公司賠償她300萬元,另一方面卻向勞工處投訴,促處方檢控僱主。

鄭嘉如和其律師團隊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嘉如和其律師團隊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辯雙方爭議相關電郵能否呈堂。辯方提出申請擱置聆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認為有關申請可留待完成控方案情後,辯方再作陳詞申請。

資深大律師蔡一鳴代表辯方指,電郵中的内容,包含不當行爲(misconduct) ,異乎尋常的是,控方嘗試隱瞞了一些法庭有權考慮的證據資料,辯方認爲這顯示鄭的不誠實。鄭實際上爲了金錢(after money),而濫用訴訟程序。

鄭嘉如。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嘉如。巴士的報記者攝

蔡一鳴續指,電郵來往顯示,鄭要求300萬的裁決賠償,僱主一方認爲太多。翌日鄭開記者會聲稱,「這不是錢的事情 (This is not about money)」,其行爲前後不一致。她向勞工處表示,她和僱主一方無法達成和解,但電郵同時顯示,她和僱主一方正調解並且催促公司在兩天内支付300萬,僱主一方回覆願意調解,但希望時間合理延長,鄭知道無法得到此筆數目,遂正式向勞工提交投訴文件,故辯方認爲,電郵內容與案相關應呈堂。

控方質疑有關申請,案件押後至星期五(12月19日)續審,以待控方陳詞。

資深大律師祁志。巴士的報記者攝

資深大律師祁志。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為《華爾街日報》的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Asia), Inc,被控兩項控罪,分別為僱主阻止或阻嚇員工行使《職工會條例》第21B條(1)款所授予的權利,及僱主因僱員行使該等權利而被終止其僱傭合約或受歧視。

首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21至22日,作為鄭嘉如的僱主,刻意阻止或阻嚇鄭行使《職工會條例》下所享有成為工會會員或職員的權利,即要求她參選記協主席,需獲得准許,而該准許將會被拒,並指她若參選或擔任此職位,將不會繼續受聘。

第二項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7月17日,作為鄭的僱主,因她行使《職工會條例》下享有成為工會會員或職員的權利,即擔任記協主席而解僱她。

鄭嘉如由資深大律師祁志、大律師馬亞山代表;《華爾街日報》母公司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 則改由資深大律師蔡一鳴、大律師王子揚代表;案件由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審理。

案件編號:ESS35334/2024、ESS3533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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