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晚,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結,警方其後在太子一帶作出拘捕行動,在制服一名女示威者時,在場記者爭相上前拍照,過程中,有超過10人包圍及襲擊警務人員,事後Now TV 表示有攝影師被推倒地上受傷,又指責警方為何向記者噴胡椒噴霧。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日指,在警方無法確認這些襲擊者是否想「搶犯(搶走嫌疑犯)」的情況下,只能用胡椒噴劑驅散他們。警方過去多次奉勸記者不要零距離站在警務人員附近,尤其是當警務人員推進執法時,因為這會讓警方難以執行任務。
網上流傳一些「記者」的鏡頭蓋也未打開就去拍照。
在香港近期的示威行動中,很多人穿著反光衣自稱記者,但真真假假的記者充斥,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3日表示,曾在執法中查獲假記者證,記協也曾報案,稱在示威現場撿到假記者證。
警方指這些假記者阻撓警方執法,甚至掩護及保護極端分子。也有人趁記者拍攝,包圍襲擊警察,甚至做出疑似搶走嫌犯的舉動,強調真正的記者不會有這種行為,明顯有人以記者為掩護襲擊警察。此外,有不少警員反映,在示威現場、尤其是在混亂的情況下,難以分辨哪些是記者、哪些是示威者。
謝振中又指出,以往警方和媒體合作很有默契,專業記者從不會影響警方行動。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也在8月9日發出公告,提醒記者在暴力現場不能置身於警察與示威者中間,不能成為示威者的掩護物,也不能站在警方可能有機會射擊的範圍內。
謝振中重申警方尊重新聞自由,呼籲「各位專業的記者在警方行動期間,一定要保護自己,避免影響警方行動」。也呼籲記者識別身邊的人,認清他們是否進行採訪工作,以免有人冒用記者身份作出別有用心的行為。
在美國,採訪示威暴亂行動的記者,需要向警方申請記者證,審查嚴格,絕不會有人以記者身份掩飾,在暴亂現場出現。相信最大問題是,香港記者協會發了記者證之後,不會將名單交給警方,確認那一些記者會到示威現場。假記者的問題,不易解決。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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