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吳在權認為,應該訂立租務法,明定部門處理「租霸」。他又稱近期住宅租金有所放緩。
吳在權(資料圖片)
吳在權指出,澳門只是按照民法典中有關規定處理租務問題,相關規定自特區成立以來從沒修改,在法律上亦無主管實體,已不合時宜。他認為應訂立獨立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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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建議在租務合同上,租賃雙方應做筆跡鑒定,使合同具法律效力和憑證,但政府要先把房屋稅調整至合理水平,令市民作為依歸。政府亦應明確有執法實體,處理「租霸」等租務紛爭。
談及近期租務市場,吳在權稱去年博彩收益下調和澳珠24小時通關,感到住宅租金稍微放緩,但商業舖位租金則未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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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針對公司名義投資物業者收緊按揭,並繳納較高税。吳在權認為,香港新招主要針對炒賣,從概念上認同,值得澳門參考,具體內容應否跟隨則需再探討。他認為針對發展商有意收購舊樓協助舊區重整,就不宜徵較高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