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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軍營隨時被解放軍逮捕 會被軍事法庭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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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軍營隨時被解放軍逮捕 會被軍事法庭審訊

2019年09月24日 14:37 最後更新:15:04

反修例中表現相當活躍的連登仔,又有呼籲將活動「究極升級」,有的說在駐軍軍營周圍「搞派對」,並在社交平台傳播相應的海報,提出「包圍共軍總部,真正解放香港」,類似提議近日已多次出現。

在三個多月的連續示威活動中,「勇武派」的手法日益激烈,從靜坐、遊行,到阻礙交通、破壞地鐵設施、干擾機場運營,再到衝擊立法會、中聯辦,燒國旗塗國徽。此番「賊佬試沙煲」的言論,是否會進一步提高衝突烈度、波及駐軍軍營,令人擔憂。

有大狀詳細研究《駐軍法》和《公安條例》等法例,發現搞駐軍基地有嚴重的法律後果,計劃搞事者可能懵然不知。

駐軍的軍事設施是其履行香港防務職責的重要物質基礎,受到《駐軍法》和《公安條例》《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等眾多香港法律的嚴格保護。根據《駐軍法》第十二條,香港駐軍以外的人員,不得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禁區的警衛人員有權依法制止擅自進入軍事禁區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公安條例》指出,任何人如非根據許可證進入或離開禁區,即屬犯罪,可判監禁2年。而《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亦明確指出,任何人如未獲授權而進入受保護地方,並在特派守衛或警隊人員要求他離開該地方的緊接範圍時沒有離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監禁6個月。

另外包圍軍營當有還會觸犯多條罪行,例如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暴動罪、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及刑事毀壞罪。視乎嚴重程度,部份罪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更重要的是解放軍自行可以出手制止甚至逮捕擅闖者。《駐軍法》第12條列明,「軍事禁區的警衛人員有權依法制止擅自進入軍事禁區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公安條例》第39條指出,解放軍警衛人員可以逮捕未經授權而企圖進入禁區或在禁區內實施犯罪的人,「並可為此目的而使用所需的武力」。《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第5條亦明確,解放軍官兵作為受保護地方的特派守衛時,「如有必要,可使用合理武力」。就駐港部隊而言,從其近幾年組織的公開演習和對外釋放的宣傳片來看,軍方所掌握的武力手段明顯強於警方。

更需指出的是,若解放軍出手,被捕者歸軍事法庭審訊。解放軍與本地警察不同,《駐軍法》有專章規定軍人司法管轄權,當中訂明涉及駐港部隊官兵執行職務行為的刑事案件,軍方人員由軍事司法機關管轄。若針對駐軍提「獨立調查委員會」或類似「七警案」調查,在法律上是沒有理據的。

平情而論,在法治的香港社會裡,擅闖私人領地尚且要負民事和刑事的責任,闖入駐軍軍營後果可能更嚴重。在世界各國,強闖軍營也都是極為嚴重的罪行。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就說過,軍營附近是禁區,踏入禁區就觸犯了法例。在外國如果有人擅闖或接近,一般會開槍。如葉太所言,開槍是軍隊處置擅闖軍營案件的通用做法,擅闖者輕則被警告逼停,重則被當場擊斃。

2013年,埃及示威者衝擊軍營,被視為恐怖襲擊而遭到軍方掃射,數人死亡。2017年,一名男子開車沖進英國米爾登霍爾美軍空軍基地,美軍出動大批士兵並數次開槍,最後逮捕該男子。另外,美國內華達州沙漠的「51區」一直被傳是軍方囚禁及研究外星人的監獄,有網民號召今年9月,集體衝入51區。無論該衝擊軍事禁區的計畫是否付諸實踐,美軍都立即發出了嚴正警告,多次強調對擅闖者不排除進行致命打擊。美空軍發言人就表示:他們會阻止任何試圖進入美軍訓練基地的人。

至於香港的情況,1997年6月30日前,香港英軍軍營前都立著一塊3米×4米的大型警告牌,警告不能進入軍事禁區,如果違反,就會受到警告甚至槍擊。曾經有喝醉酒的人路過金鐘軍營門口鬧事,英軍哨兵即對其又打又罵驅離軍營。駐港解放軍號稱愛港親民,但畢竟是一個武裝集團,在維護自身軍事利益安全上與世界各國軍隊不會有太大的差別。

當然,鼓動衝擊駐軍軍營的行為,很可能是有人事先經過精心策劃的試探性舉動。但這種試探是很危險的,很可能引發不可預測的後果,甚至超出策劃者的本來想像。而追隨去犯法的群眾, 就更加愚不可及了。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前特首梁振英針對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助理校長戴健暉早前在個人facebook帳戶發表仇警言論一事,日前再在其社交網站facebook帳戶內,繼續批評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促請對方拿出擔當,不要再推卸責任。

CY指教育局至今沒有任何處分教師的行動,只發了兩封譴責信,戴健暉針對警察子弟的極端惡毒的語言暴力,他本人已經承認,不存在誤判的可能。教育局長不取銷戴健暉的註冊,反而將取銷戴健暉註冊的責任推向作為公務員的常任秘書長,將革除戴健暉的責任推向作為僱主的學校,這是極不負責任的推搪。戴健暉一案,連教協也不敢護短,楊局長作為香港整個教育事業的最高負責人,作為全港學生的監護人,躲什麼?怕什麼?

他又指出,警察家庭十分擔心子弟在校內被針對,不完全的統計已經有三百個個案,楊局長為這三百個孩子和他們的家庭提供了什麼支援?我可以告訴楊局長,警察家庭極之不滿。一個月前,有人發起網上簽名,要求革除戴健暉,24小時就收到超過三萬個簽名,過去有這樣關於老師的反對意見嗎?

CY話,如果放生戴健暉成為先例,以後都不會有教師被革職,更不會有教師被取消註冊。國家經常提醒特區官員做事要有擔當,戴健暉案是對教育局的重要測試。

CY發炮其實有用。有中學考慮到近日社會爭議,擬取消國慶日前後的校內升旗禮,CY近日罵完楊潤雄後,教育局在國旗問題上強硬了。

CY上周六發炮,教育局即刻做嘢。

CY上周六發炮,教育局即刻做嘢。

繼楊潤雄日前稱「每一個香港人都應該參與國慶活動」,強調學校升旗禮及奏唱國歌是教學機會,當局昨再就有中學擬停辦國慶升旗禮回應,批評做法會發出錯誤訊息,將少數人對國家觀念、國民身分的誤解合理化,對培養學生尊重國家、互相尊重的精神毫無裨益;又指學校不應對學生的錯誤理解「聽之任之」,如學生對升掛國旗有意見或不當行為,是不理解與尊重國旗國歌的背後意義,教師應藉此解釋,疏導學生情緒,並教導他們尊重其他學生的學習機會。

葵青區內至少三所中學,擬取消國慶升旗禮,政府學校發展主任前日陸續聯絡區內中學校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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