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被人毆打致傷,民主黨即時宣佈有其他人想藉著打他以令他收聲,以令他不敢再堅持五大訴求;又說有人在現場拍攝,是為了有錄像向主使者作證明。
這不禁令人想起以前民主黨的林子健,他自編自導自演以自殘而致傷。當初,民主黨也是開記者會,公開宣佈林子健遭到某些人綁架、虐打.., 我們不妨再重溫一下。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在2017年8月10日報稱,在油麻地砵蘭街被操普通話男子擄走、非法禁錮及虐待,警方即日指派西九龍重案組接手調查,經調查後發現真實情況與林子健所述有很大出入,並於8月15日拘捕林子健。
之後,林子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虛報有人犯罪」罪成,判監5個月。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拐帶事件是林自編自導自演。
案件於1月初開審,審訊重點圍繞林子健是否被擄走,以及身上的傷痕與他報稱的受襲情況是否吻合。控方在審訊中依賴閉路電視片段舉證,指林子健聲稱被擄後,在事發地點附近見到與一個與林衣著、體形及步姿相似,但已戴著口罩及鴨舌帽的黑衣男子,控方認為該男子就是林子健。蘇惠德指出,在考慮所有證供後及親自比對所有閉路電視片段後,信納控方證供。
控方庭上傳召五名警察證人及一名專家證人,包括在報案當日替林子健落口供的警員黃繼霈、負責統籌觀看案發一帶閉路電視片段的偵緝警員林錦華、負責翻看這些片段的偵緝警員何斌成,以及替林子健驗傷的衛生署法醫賴世澤等。
辯方亦傳召英國法醫Dr Jason Payne-James為專家證人、林的博士論文指導老師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龔立人為事實及品格證人。
控辯雙方的專家證人衛生署法醫賴世澤及英國法醫Dr Jason Payne-James,周三出庭作供,重點圍繞林子健身上傷勢,是否與他報稱的受襲情況吻合,以及這些傷痕有沒有機會是自殘所致。
控方證人賴世澤作供指,林身上傷口像是自殘。林身上有兩組傷痕,包括肚皮上類似由藤條造成的傷痕,以及大腿上被釘上的「十字架釘書釘」。賴世澤指,林肚皮上的傷勢平行,並趨同一方向,似是「自己打自己」用右手打落肚皮;至於大腿傷勢,他認為林兩邊大腿各有五個「十字架」,對稱整齊,認為自殘的機會較高;按照林所講被擄過程,如果是被掩口迷暈、在迷暈後被搬運等,林身上應有其他傷,但林只有兩組傷痕,與林所陳不同,推論林說謊的機會高......
最後陪審團裁決,林子健的罪名成立, 判監5個月。
由此可知,嫁禍式的打人、綁架事件, 完全可以再發生。因此,這次民主黨的議員被打,必須有證據、有查證及調查,不可即時指控某一方。
尤其是修例已經撤回,抗爭的勢頭有所下降,人們可以合理地懷疑不排除有人想延續抗爭,製造事端嫁禍他人的可能。 因此必須等到警方查證,用證據說話。
何少唐 法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青年部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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