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的外交委員會在當地時間星期三分別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法案將交到議事規則委員會排期,交付眾議院全體會議審議。
在星期三的聽證會上,議員們一共審議並通過多項涉及香港的法案和決議案,包括:
1.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2. 禁止向香港出口催淚彈和其他非致命人群管制產品的《保護香港法案》,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麥戈文(Jim McGovern)和前主席史密斯眾議員提出。
3. 譴責中國干涉香港事務、支持港人自由抗議權利的決議案,由舍曼(Brad Sherman)眾議員提出。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隨即批評,指法案妄顧事實、顛倒黑白,「公然為香港激進勢力和暴力分子張目,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憤慨和堅決反對」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法案內容:
1. 美國國務卿每年向國會提交關於香港自治的報告,以審視美國是否有理據按《美國–香港關係法》給予香港特殊待遇。確定香港政府有否確切執行美國針對敏感兩用物品(dual-use items,泛指軍商兩用)出口規定,以及美國和聯合國制裁規定,特別是針對北韓和伊朗的制裁。
2. 制裁打壓香港基本自由的人員,包括把相關人士引渡到中國內地拘留或審判的人員;並要求凍結他們在美國的資產,並拒絕入境美國。
3. 要求美國總統制定策略,保障美國公民和企業免受香港修訂後的逃犯條例所威脅(由於香港已經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此應不再適用)。
4. 評估香港執行美國出口管制法例的情況,如有香港市民因參與非暴力抗爭而被扣留或拘捕,美方不會以此為由拒絶批出簽證。
美國國會正式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國國會網站。
熟悉國際政治的高人分析,法案影響可能只是輕微。法案唯一具系統性影響的條文,是美方每年審視香港自治地位,以斷定香港是否能繼續享有《美國–香港關係法》下的特殊待遇。這增加了美方修訂或廢除《美國–香港關係法》的可能,繼而增加採用更嚴重「核武式選項」的可能性,例如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需要注意的是,雖然《美國–香港關係法》有提及美元可以自由兌換港元,但這並非美元與港元自由兌換的法律基礎。
但高人提醒,即使沒有《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國都可以隨時修訂或廢除《美國–香港關係法》。法案最具影響力之處在於等同每年檢視香港的「最惠國待遇」。除此以外,法案似乎影響個人多於香港整體。
整體而言,法案即使通過,也不會為香港金融帶來即時的系統性影響,因為法案本身未有建議針對香港的重大金融舉措(除了要求凍結香港違反人權人士的資產凍結他們在美國的資產)。只是日後每年就香港自治情況進行每年審視,金融市場波動和不確定性可能會增加。
高人又補充,即使沒有這個法案,美國也依然可以每年審視香港自治情況,以決定是否繼續給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今次是一個形式主義的施壓,但客觀上可以為香港示威行動,推波助瀾。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