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近日媒體報道, 在過去示威當中,有一名女清潔工人, 兩度被捕。 情況如下:

被告黃樂敏,27歲,清潔工人,被控於2019年9月21日,在屯門屯利街華都花園內,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

另外,她也涉嫌在921元朗衝突兩個月靜坐活動中,投擲非易燃物件,並倒不明液體入火堆。

黃樂敏,她還另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正門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張紹賢。她向張沙展投擲珍珠奶茶,令沙展衣服濕漉。

清潔工人黃樂敏,在兩次事件發生後當場被捕,早前被控一項縱火罪。兩宗案件在9月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縱火案押後至11月25日再訊,襲警案則獲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黃崇厚法官於高等法院批准被告黃樂敏以現金13000元保釋外出,擔保人另需向法庭繳交5000元作擔保,被告需交上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遵守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需在每星期二、四、六到馬鞍山警署報到等。

這位女被告,年紀才二十七歲,但是,她的工作是清潔工人。大家可想而知,她的收入不會高,其學歷也應不高。

在示威活動當中,大多數涉及襲警等等暴動案件的被告,是這樣的人,而且很多是無業的,處於社會底層。

這些人,由小到大,處於弱勢地位,飽受歧視,處於抑鬱、壓抑當中。 其居住環境也很差,一家五口住在面積很小的公屋裏面,沒有任何私人的空間, 又不時受到家人的指責,不斷有大大小小的爭吵衝突。其個人很難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對前途感到悲觀失望。

她先在屯門屯利街華都花園內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這是一種攻擊、發洩行為,反映了他內心的憤怒與不滿。 之後,她在暴動前線,拋易燃物、向火中淋油 ,以加大火勢;她又在銅鑼灣主動以飲品投襲警察。這些說明了她在示威當中,走在最前線,極想突出自己 ,在同伴中顯示自己的價值和作用,有揚眉吐氣的感覺。

因為反修例運動,這些處於社會底層的人,找到了出氣、逞英雄的機會。因為國際上很多反中的力量,協同本港的各個反中政黨、各反中傳媒,學校反中教育,很多教會等等,都鼓勵這些人去示威、去暴動, 他們蒙起面之後,覺得自己是英雄,將以往的憤恨、抑鬱全部發洩出來, 然後去進行各種犯法暴動行為,包括塗污路面牆壁、襲警、破壞公共設施、破壞地鐵、破壞商店等等。

這些處於社會底層的人,是很可憐的!特區政府在前天的施政報告當中提出了很多援助低下階層的措施, 尤其是在房屋政策方面,提出了很多措施和方式去幫助他們改善居住環境,這是非常對症下藥的。希望他們的困難得到紓緩及解決,這樣社會才能穩定下來。

黃婉喬 會計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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