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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號召攜刀「私了」 8000警高度戒備

網民號召攜刀「私了」 8000警高度戒備

網民號召攜刀「私了」 8000警高度戒備

2019年10月20日 09:10 最後更新:09:12

網上有人揚言「血債血償」,呼籲「獅鳥團」攜刀「私了」至少4名警察。

民陣抗議政府實施《禁蒙面法》,發起今日在尖沙咀舉行大遊行被拒後提出上訴,結果仍然失敗,民陣副召集人與3名泛民主派代表昨午宣布會公民抗命,以個人身分發起遊行,但提醒參與市民或會面對法律風險。消息稱,遊行路綫所經的高鐵西九龍站、太空館、商鋪及公共機構可能成襲擊目標,相關機構已加強保安,另有人已在網上揚言「血債血償」,呼籲「獅鳥團」攜刀「私了」至少4名警察或不同政見人士。據了解,警方高度關注,將調派至少8000警力布防,水炮車及銳武裝甲車亦候命戒備,確保高鐵西九龍站等重點設施免受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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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大批市民在尖沙咀遊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資料圖片

早前大批市民在尖沙咀遊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資料圖片

何俊仁及何秀蘭等,昨宣布會公民抗命,以個人身分發起今次遊行。資料圖片

何俊仁及何秀蘭等,昨宣布會公民抗命,以個人身分發起今次遊行。資料圖片

香港西九龍站於今日只供持當天有效車票或購票憑證乘客出入。資料圖片

香港西九龍站於今日只供持當天有效車票或購票憑證乘客出入。資料圖片

岑子杰日前遇襲。資料圖片

岑子杰日前遇襲。資料圖片

早前大批市民在尖沙咀遊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資料圖片

早前大批市民在尖沙咀遊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資料圖片

民陣原定今午1時半發起由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遊行至高鐵西九龍站,反對當局實施《禁蒙面法》,日前警方發反對通知書後,民陣隨即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昨進行聆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及黎恩灝出席聆訊,結果上訴失敗。

警方指出,民陣並無拒絕暴力示威者參與,加上近期暴力示威者行為不斷升級,有理由相信今日會有暴力場面,所以裁定駁回上訴。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表示,警方評估認為有人會使用暴力、又涉及港鐵站高風險等原因反對遊行,但民陣過往在「8.18」流水式集會並無發生衝突,至今只有「6.12」集會因警方以催淚彈驅散才出現混亂,認為很多市民在沒有不反對通知書情況下仍會上街,可見市民的堅持。民陣表示,今日無法舉辦遊行,會做「幕後」工作,支援被捕人士。

何俊仁及何秀蘭等,昨宣布會公民抗命,以個人身分發起今次遊行。資料圖片

何俊仁及何秀蘭等,昨宣布會公民抗命,以個人身分發起今次遊行。資料圖片

陳皓桓連同梁國雄、何俊仁及何秀蘭,昨宣布會公民抗命,以個人身分發起今次遊行,遊行路綫及時間不變,但提醒市民若今日到場,將有機會面對法律風險。早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遇襲,陳皓桓呼籲遊行人士今日不要衝擊清真寺等建築物,亦不要「私了」。

消息稱,警方情報顯示有人會趁今日的遊行進行大規模破壞,加上日前在大角咀的行動中,搜獲可控制空投武器的無人機裝置、可遙控引爆的手機配件、可製造爆炸品的原料及大批抗爭物資等,不排除有人正計畫向相關目標下手,而遊行路綫所經的高鐵西九龍站、太空館、商鋪及公共機構極可能是襲擊對象,故相關機構已加強保安。

香港西九龍站於今日只供持當天有效車票或購票憑證乘客出入。資料圖片

香港西九龍站於今日只供持當天有效車票或購票憑證乘客出入。資料圖片

港鐵昨宣布,香港西九龍站於今日只供持當天有效車票或購票憑證,及旅遊文件的乘客經D入口進入,而K出入口只供乘客離開車站,而其他出入口會全日關閉;經網上或電話購買高鐵車票的乘客,須出示相關訂單編號以供查核,乘客進入車站前要檢查行李。而機鐵下午五時起亦不停九龍及青衣站。

而尖沙咀一帶商鋪及公共機構亦已做好部署,馬會今日關閉32個投注站,當中油尖旺區佔逾3成。九龍公園所有設施、文化中心和太空館將提早於今日中午12時關閉,以確保場地使用者安全。

岑子杰日前遇襲。資料圖片

岑子杰日前遇襲。資料圖片

另外,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日前遇襲,加上有中六男生昨在大埔遭人割頸劏肚,有人已在社交群組呼籲「獅鳥團」自攜利刀或鎅刀,向警察或不同政見人士下手,並揚言:「獅(私)唔夠4件唔好返屋企!」而本月17日(上周四)晚,有港鐵職員在佐敦站大堂,發現有人棄下一個載有多把利刀及一張揮春的背囊,不排除有人預先準備利器,打算今日襲警或「私了」,其間疑恐遇警員截查而棄置。

據了解,警方為止暴制亂,今日調派至少8000警力布防,水炮車及銳武裝甲車亦候命戒備,其中高鐵西九龍站因是遊行目的地,加上是重要交通設施,會以「重兵」把守,記者昨午在現場視察,已發現保安明顯加強,3個地面出入口已被封閉,又設置了大型水馬陣,市民或旅客須穿過鐵閘門進出。

上訴庭今日(15日)裁定,律政司就一宗2019年旺角非法集結案的上訴得直,推翻一名無業男子早前獲判無罪的裁決,下令將案件發還區域法院重審,並將於兩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情重温:被告被指參與「和你shop」堵路

報稱無業、案發時46歲的男被告王若詩,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以及違反《禁蒙面法》。案件源於當日一場所謂的「和你shop」示威,現場有暴徒集結堵路。案件經審訊後,原審法官葉佐文於2021年7月在區域法院裁定被告兩項罪名不成立。

案件4月15日於高等法院開庭審理。資料圖片

案件4月15日於高等法院開庭審理。資料圖片

上訴庭審視新證據 辯方認同裝備構成「壓倒性證據」

律政司於2024年1月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由法官彭偉昌、張慧玲和譚耀豪審理。控方在庭上播放案發片段,指當時在恒生銀行對出有暴徒非法堵路,被告蒙面、右手持螢光棒,站在非法集結現場附近的馬路上。當警方包抄追捕時,被告迎面跑向警方,其行為因此可與無辜旁觀者區分開。

辯方律師在庭上認同,被告當時的裝備,包括佩戴防毒面罩及手套、手持螢光棒及攜有索帶,其疊加效應構成「壓倒性證據」。然而,辯方指被告當時迎面跑向警員,是對被告有利的證據,顯示他可能並未犯事。

法官質疑辯方説法 指裝備已顯示參與意圖

法官張慧玲質疑此説法,指出被告當時使用螢光棒,行為似是帶領他人離開,若真是無辜者,「自己走咪得」。她認為被告算不上主動跑向警員,而是正被警員追捕時,迎面遇上包抄的警員而已。

法官彭偉昌進一步指出,觀乎被告身上的裝備,不論他跑往何方或站着不動,也明顯有參與非法集結的意圖,反問「若非參與者,還能有何推論?」他亦指,辯方引述的原審裁斷指被告或因沒有犯事才走向警方,但被告沒有出庭作供,根本沒有證據支持此推論。

原審法官葉佐文當年的裁決理由,是指控方呈堂片段僅攝錄被告跑走,未能證明他曾參與堵路,而且被告遇見持槍警長阻攔,倘再往前會進入其他疑犯被捕範圍,有阻差辦公之嫌,轉身跑走屬人之常情。

然而,上訴庭經審視新呈交的片段及辯方對裝備的承認後,認為原審裁決有誤,最終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推翻無罪裁決,將案件發還區域法院由另一法官重審。

律政司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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